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67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8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上述提案8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 系 人:王旭东 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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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周二)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5年4月12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实现营业总收入2,753,874.85万元,同比增加2.78%;实现利润总额291,215.34万元,同比减少25.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858.53万元,同比减少32.79%。报告期间,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由于铁精矿销售价格的降低、新能源板块中正负极材料的盈利未达到预期,以及回购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产生的财务费用。此外,根据审计要求,对存货、商誉以及固定资产等进行减值计提,这些因素均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了显著影响。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认为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8,585,326.01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84,092,536.6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571,708.79元。
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二次权益分派,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4年5月29日总股本2,386,293,2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6.00元(含税),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4年12月10日总股本2,386,293,256.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721,400股后的2,375,571,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44,447,510.40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分红已满足《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董事会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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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不含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153,134,968.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3年、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2,279,402.38元、36,229,395.58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5%、0.05%,均低于50%。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353.86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的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应收项目减值损失情况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中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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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212.58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12.58万元。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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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2,963.54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963.54万元;
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9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79万元;
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利息预期信用损失0.06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0.06万元。
应收款项融资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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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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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1,449.6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449.60万元。
长期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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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组合中五级分类组合,五级分类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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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85.75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85.75万元;
按照上述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预期信用损失9.06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9.06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428.14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7,428.14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655.94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179.5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7,835.44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每年年终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了评估测试。经评估机构测试,商誉项目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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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荣佳钪钒指河南荣佳钪钒科技有限公司;2、龙佰四川(原四川龙蟒资产组)指以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和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的整体资产及业务作为独立的资产组;3、瑞尔鑫指攀枝花市瑞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新立钛业指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5、云南国钛指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6、湖南东钪指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7、东方锆业指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朝阳东锆指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9、中炭新材料指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维纳科技指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11、中州炭素指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经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964.56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8,964.56万元。
二、本期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部分因债务人已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等经营异常、长期挂账等历史遗留事项,且经公司多方催收仍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2024年度公司核销资产235.74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61.42万元、其他应收款127.59万元、预付账款46.73万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8,353.86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38,353.86万元;核销资产账面原值235.74万元,坏账准备189.01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46.73万元。
四、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70,210,284.9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2,076,460.8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6,293,2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1,882,7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45,200股后的股本,即2,372,365,35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1,186,182,6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45,200股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计划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冠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邱冠周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邱冠周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邱冠周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邱冠周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宇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郭宇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郭宇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郭宇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郭宇峰先生简历
郭宇峰,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南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毕业,现任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第五届中国非高炉学术委员会委员、钒钛战略联盟第二届专家委员、攀枝花市政府顾问(特聘专家)。1998年6月至2014年8月,历任中南大学(2000年4月前名称系中南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14年9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宇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郭宇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上,郭宇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原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最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联香港”)增资10,000.00万美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12.86万美元
3、成立日期:2014年9月16日
4、注册地址:UNIT B 15/F CNE CAPITAL PLACE 18 LUARD RD WAN CHAI HONG KONG
5、注册证明书编号:2145161
7、佰利联香港法定代表人:许冉
8、佰利联香港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上述2024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佰利联香港增资的主要目的是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佰利联香港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其对外投资、业务拓展提供进一步支持,使其能更好地发现行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机遇,抓住快速发展的市场契机,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应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问题的会计处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3、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问题的会计处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2)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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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和奔流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申庆飞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旭东先生,独立董事李力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和奔流先生《关于提议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和奔流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和奔流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奔流先生持有公司19,767,4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22日
3、是否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和奔流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和奔流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和奔流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竞拍获得探矿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武定国钛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矿产”)以人民币9,990万元竞拍获得“云南省武定县长冲钛矿普查”探矿权,2024年9月13日,武定矿产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竞拍获得探矿权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武定矿产取得了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T5323002025022040058366),具体内容如下:
1、探矿权人:武定国钛矿产有限公司
2、探矿权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旧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平子
3、勘查项目名称:云南省武定县长冲钛矿普查
4、地理位置:武定县城318°方向,直线距离约11公里。
5、图幅号:G48E014002、G48E015002
6、勘查面积:23.5187平方公里
7、有效期限:2025年2月14日至2030年2月24日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取得探矿权后,尚需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探矿权勘查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2、矿区的勘查环节、“探转采”环节及其立项、安全、环保等环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顺利推进各项审批手续并取得采矿权存在不确定性。
3、探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探矿权相关公开的出让文件、资料所表述的有关情况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并且存在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规划的调整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的要求与特殊的探矿方法的限制等。
公司将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