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泽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戴正平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朱芳女士,独立董事刘德强先生、卞钱忠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7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至5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长龄液压证券部
电话:0510-80287803
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长龄液压三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
至202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长龄液压三楼大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长龄液压证券部
电话:0510-80287803
传真:0510-86018588
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邮政编码:214422
(三)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0,015,833.25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733,400.6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087,0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226,12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3,656,595.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8.8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如下:
1、2025年中期分红时间及方式:2025年半年报披露后至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2025年半年度利润。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4、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须在满足既定的条件后方可实施,最终中期分配具体方案以董事会后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次拟定计划范围内制定的方案为准。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物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形势预测,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夏泽民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合理的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5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8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继发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078284410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1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五金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长龄物贸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龄物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继发与夏泽民的控制的企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的内容和定价政策
由于公司弹簧车间的日常业务需要,需租赁长龄物贸的部分厂房,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40元,共计募集资金95,87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1,373.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874.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498.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经公司2024年7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8月2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液压部件扩能和智能升级项目”变更为“泰国回转减速器及液压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确保新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对原项目已投入的相关募集资金支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分别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因项目实施完毕账户已注销;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募投项目及募集账户变更账户已注销。2021年7月2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项目结项账户已注销。2021年1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项目结项账户已注销。2023年12月8日,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募投项目变更账户已注销。2024年8月19日,公司、CHANGLING(THAILAND)CO.,LTD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511902253410105账号因项目结项已注销,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于账户注销时补流;1103046429100076122账号因项目变更已注销,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对应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12,0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12,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83.11万元,上述收益及对应理财产品均已于报告期内到期并如期赎回。
3.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为60.41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本公司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资源,新建产品试制车间及试验检测实验室,通过配备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研发及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开发工作效率和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提高与客户的同步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本公司智能制造改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对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中央回转接头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同时,该项目通过引进车间数字系统,实现生产与管理的智能化,建设数字化工厂,提升产品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向智能制造目标迈进,实现全面降本增效。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效益体现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项目的业务能力,从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5993号),鉴证结论为:长龄液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龄液压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龄液压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长龄液压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4,008.52万元,包含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液压部件扩能和智能升级项目”前期募集资金投入3,760.41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8月22日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注2] 受宏观环境、下游市场需求下降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及“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分别实现效益1,165.75万元、657.53万元及1,316.13万元,未达预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1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735,96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4,989,813.50元。截至2021年3月1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折合人民币8,110.46万元。
(四)投资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现金管理受托方及产品,明确金额、产品存续期间,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度完成收购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尚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与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拓合伙)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合计33,600.00万元收购许建沪、尚拓合伙持有的江阴尚驰公司70%股权,双方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股权交割。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承诺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69.19万元、4,908.15万元、5,505.22万元,即2023年度当期、2024年度当期累计、2025年度当期累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69.19万元、9,677.34万元、15,182.56万元。
如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当期、2024年度当期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未达到80%的(不包含本数),或者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未达到100%的(不包含本数),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应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6149号《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度,江阴尚驰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审计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6.46万元,其中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2.83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3.63万元,未达承诺数250.88万元,实现2024年度当期累计业绩承诺金额的97.41%,本期未触发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随着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 交易金额:任一时点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资产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履约风险等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下属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任一时点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资产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审慎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基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依托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达到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目的,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财务部、采购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并将审慎审查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以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