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小模数齿轮、精密减速器及零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齿轮、精密减速器及零部件、新能源传动以及气动工具等产品。目前,本公司主要产品作为重要零部件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智能家居、医疗器械、电动工具、电站远程控制系统等领域。
本公司与博世集团、史丹利百得、牧田、创科实业等大型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已进入全球一流企业供应链体系。在与上述知名企业合作中,本公司的产品以及综合服务能力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度被牧田评为“优良供应商”,2013年度被史丹利百得评为“优秀供应商”,2015年度获得博世集团“全球供应商奖” ,2022年度获得工机控股“优秀供应商奖”。
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动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54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18项。此外,本公司还被授予“机械工业小模数螺旋锥齿轮工程研究中心”、“全国小模数齿轮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丰立小模数齿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出口名牌”、2023年度“浙江精品制造”、“省级绿色工厂”和“省级企业研究院”、2024年度“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本公司的“小模数弧齿准双曲面齿轮”项目和“单锤冲击式大扭力高效气扳机(FD-5900)”项目入选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小模数弧齿锥齿轮”和“小模数准双曲面齿轮”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高性能抗冲击电动工具小型齿轮箱成套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被评为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高性能抗冲击电动工具小型齿轮箱成套技术及产业化”、“小模数锥齿轮自动化辅助加工系统研制”和“小模数锥齿轮分选机的研制”项目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认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发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用于公司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自身经营的变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友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内容。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友利、于玲娟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友利、黄伟红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6亿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并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朝晖先生、季建阳先生及叶志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及评估,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独立董事郭朝晖、季建阳及叶志祥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正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在2024年度内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对2025年度的工作做出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订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依据充分,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0,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046,700.00元(含税)。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95,344.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865,519.9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86,551.99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131,590.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3,462,951.1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462,951.18元。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8,046,7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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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3,267,7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3元,共计募集资金67,213.3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40.25万元(承销保荐费总额为5,528.93万元,其中本公司已预付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873.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94.27万元及预付的承销保荐费1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99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88010122000754090,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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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的上级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经公司2023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经公司2023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990.1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2,190.8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
(3) 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归还。
(4) 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截至2024年12月31日理财已赎回。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系为了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持续提高公司长期竞争力,该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2.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的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中的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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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造项目(齿轮箱升级及改造项目)的资金剩余0.02元,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账户剩余利息收入43.99万元转出用于补充项目投入,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3.99万元。
[注2]截至2023年3月21日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账户剩余利息收入7.32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32万元。
[注3] 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99.12%,公司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造项目(齿轮箱升级及改造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40%,公司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99.52%,公司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公告的时间内基本完成,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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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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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共涉及67人,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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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含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费用15万(含税),合计8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5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
(下转7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