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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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及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4年报更新)〉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4年报更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2024年报更新)》。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模拟审计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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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5年3月27日,本次交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
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上交所的通知,因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截至目前,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本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的申请文件,并于2025年4月23日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注册,以及取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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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3名监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4年报更新)〉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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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6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高级美元债及永续美元债等境内外融资工具。
本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第五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2025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N(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票面利率为2.09%。2025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子公司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2025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票面利率为1.94%。2025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发行人所属公司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2025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第五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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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6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高级美元债及永续美元债等境内外融资工具。
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0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票面利率为1.68%。
本期债券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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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4年报
更新)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44号),并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草案(上会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相较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的草案(上会稿),《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4年报更新)》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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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