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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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刁培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4人,董事长彭刚平先生,董事王燕云女士,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吴培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现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吴沛骏先生出席会议,其他1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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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调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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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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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荣胜、郑晴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