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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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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一、审议程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04,947,173.8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9,303,806.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643,367.47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1,298,286,321.21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提升公司业绩,增强盈利能力,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海南中力焕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五家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广州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将为前述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6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吴少斌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4号楼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新化学物质进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4,917.87万元,负债总额13,613.16万元,净资产1,304.71万元,营业收入25,354.01万元,净利润112.56万元。

2、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余军文

注册资本:53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路2号绿地汇创广场1栋26层2621房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

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6,707.77万元,负债总额4,811.33万元,净资产11,896.44万元,营业收入20,325.43万元,净利润3,012.49万元。

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注册地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11楼D座1105室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084.78万元,负债总额1,004.11万元,净资产80.67万元,营业收入3,506.61万元,净利润15.80万元。

4、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刘彬云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7号楼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磁性材料生产;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镀加工;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4,075.04万元,负债总额755.71万元,净资产3,319.33万元,营业收入985.04万元,净利润-606.69万元。

5、海南中力焕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王汉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45号D组团D1一层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照明器具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393.82万元,负债总额64.27万元,净资产329.55万元,营业收入1.79万元,净利润-268.14万元。

6、广州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庄祥锋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4号楼501单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二手车经纪;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393.30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393.30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6.70万元。

三、担保方案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孙公司2025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孙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此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为银行授信及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对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73%。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000万元,其中对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9 %。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蒯薏苡,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2008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西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9 年,202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

项目质量复核人:陆友毅,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开始负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拟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费用为108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实际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调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审计机构的公开选聘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选聘结果及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的众华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专用化学品业务全球市场战略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需求逐步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2、投资金额: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4、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

6、业务办理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合规执行。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必要性。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方式一:网页打开活动链接:https://eseb.cn/1nzcYWlnHFe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汉昭先生、独立董事彭朝辉先生、财务总监蔡雯女士、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4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发布《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在执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2024年度,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1、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为人民币118.45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高万里先生薪酬

董事高万里先生薪酬为人民币94.72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余军文先生薪酬

董事余军文先生薪酬为人民币144.21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4、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万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2025年,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2025年度董事基本薪酬为:

1、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28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高万里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高万里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4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余军文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余军文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5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4、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万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上述董事对涉及个人薪酬项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税)

1、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薪酬

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薪酬为人民币102.59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薪酬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薪酬为人民币86.87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薪酬

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薪酬为人民币85.25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税)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

1、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4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基本薪酬

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36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上述董事和关联董事对涉及个人薪酬项目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目标测算,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2025年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同意根据需要以公允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自有资产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同意根据需要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开立融资性保函),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授信条件经双方洽谈确认并以各家银行的授信批复为准。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4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2024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本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