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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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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7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副楼203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副楼203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cq-p.com.cn

邮编:401120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0;投票简称:重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法人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8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职工监事吕雪莹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决算情况、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内容符合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3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6,514,122.6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651,412.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921,093,142.90元,其中股本1,728,184,696.00元,资本公积4,921,656,778.09元,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39,398,550.81元。

3、公司计划按照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28,184,69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为51,845,540.88元(含税)。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实施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728,184,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金额为51,845,540.88元。基于上述分配方案,2024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728,184,696股为基数,每10股合计派发现金0.6元(含税),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103,691,081.76元(含税),该累计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64%。

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