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9,591,08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387,412股后的146,203,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大型专业覆膜砂生产供应商及废(旧)砂资源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以下能力:原砂开采与加工,铸造用覆膜砂、砂芯和铸造辅料生产,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生产。形成了原料自给、产品生产及延伸制造、铸造废(旧)砂循环利用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铸造用硅砂、覆膜砂和砂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铸造用砂主要用于汽车、摩托车、高铁、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行业的零部件生产;压裂支撑剂用于石油、天然气和页岩气开采。
(二)主要产品
1.原砂
原砂是铸造生产中造型用的最基本材料,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石英砂(俗称硅砂),石英砂以外的原砂通称为特种砂,包括:锆砂、烧结镁砂、铬铁矿砂等。
公司在辽宁阜新市和内蒙古通辽市设有子公司,并拥有自有的天然硅砂矿,主要开采天然硅砂及生产加工覆膜砂的最基本材料一一原砂,其中包括擦洗砂和焙烧砂,用于公司自身覆膜砂生产所需,同时也向部分采用潮膜砂工艺或者冷芯盒工艺生产制造砂型(芯)的铸造企业销售原砂。
2.铸造用覆膜砂
覆膜砂是指砂粒在使用前在表面复合涂覆有一层高分子树脂膜的砂粒,主要应用于铸件造型和油气开采两大方向。其中用于铸件造型过程的覆膜砂被称为铸造用覆膜砂,用于油气开采过程的覆膜砂被称为树脂覆膜支撑剂。铸造用覆膜砂广泛应用于铸造工业,是汽车、摩托车、高铁、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零部件生产使用的主要造型材料。公司主要向采用覆膜砂工艺生产制造砂型(芯)的铸造企业销售覆膜砂。公司除生产传统的酚醛树脂覆膜砂,还依靠较强的研发实力,通过改变固化剂和粘结剂种类或添加量,自主开发了“长江康特”环保覆膜砂和“长江赛特”无机粘结剂覆膜湿态砂,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型环境友好型覆膜砂。
3.再生砂
再生砂是利用专用的设备和技术将铸造使用后的废(旧)砂进行处理和加工,使其再次具有使用性能和价值的铸造用材料,可以再次作为覆膜砂或其它砂产品的基础材料而循环使用。公司以循环再生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为出发点,自主成功研发了CZS系列节能型柔性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采用热法再生或热机械再生的方式,对铸造树脂砂废(旧)砂和粘土湿型砂废(旧)砂进行再生处理,该技术和设备在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砂芯
砂芯是铸造生产中用于铸造浇注型(芯)制造的主要部件,一般是由覆膜砂通过专有制型(芯)设备在型(芯)模具中以特有的固结工艺过程制备而成。芯砂除应具有一般型砂的性能外,还要求有较高的强度、透气性、退让性和溃散性。公司主要生产覆膜砂砂芯。
5.压裂支撑剂
压裂支撑剂是指填充并支撑水力压裂裂缝,使之不再重新闭合而具有一定圆度和球度的固体颗粒。按照支撑剂的实际应用状况,支撑剂可分为三大类,石英砂支撑剂、人造陶粒支撑剂及覆膜支撑剂,覆膜支撑剂又分为覆膜石英砂支撑剂和覆膜陶粒支撑剂两种。目前压裂支撑剂产品包括精制石英砂支撑剂、覆膜陶粒支撑剂、覆膜石英砂支撑剂。公司树脂覆膜支撑剂生产流程与铸造用覆膜砂相似,主要区别在于原材料种类和构成不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0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8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各委员均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涉及两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熊杰先生、江世学女士,均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执行,在重点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激励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5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5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258,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50,391,991.12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74,866,008.8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66,008.8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5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4年募集账户银行手续费1,303.68元,收到银行退回2023年手续费1,800元。
[注2]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14,797.65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995.4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2024年1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园路支行(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3]子公司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税务清算和银行账户注销。账户注销前余额140,176.18元已划转至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123914057310606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以下简称“仙桃项目”)和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终止(以下简称“十堰项目”)。
仙桃项目终止原因:(1)近年来汽车行业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商用车受经济景气度影响出现产量下降,导致上游零部件行业的产量不足;乘用车领域也受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影响,零部件供应企业的产品结构、地域分布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原计划项目所依托的目标市场一一仙桃市及周边的砂型铸造生产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总体产量有较大下滑,周边企业对铸造材料和铸造废砂再生的市场需求不足;(2)用于油气开采行业的压裂支撑剂产品,由于下游客户(中石油、中石化等)部分区域开采计划、开采方式均有调整,近几年支撑剂产品价格逐年降低,从成本角度考虑,仙桃项目加工后再供应市场已不具备优势。根据以上情况,市场格局的变化已经使得原规划的仙桃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幅减少,项目已建房屋和1条8T废砂生产线,加上原有的设备,总产能已经能满足仙桃本地及周边市场的需求。
十堰项目终止原因:(1)近年来市场发生较大变化,该项目的主要客户受经济周期波动和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对传统燃油车冲击的双重影响,产销规模均有不小的下滑,配套的铸造企业也下调了相应的产能规划。同时,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的需求导致部分汽车零部件生产转为有色金属压铸,减少了覆膜铸造砂等铸造材料的使用和相应铸造废砂的再生需求;(2)2022年开始国内基建和地产投资进入下行周期,国内外商用车市场规模缩减,十堰项目覆盖的商用车铸件制造企业也随之受到影响,铸造材料和铸造废砂再生的市场需求不足。综合上述情况,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原有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十堰本地及周边市场需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采购、生产等业务环节,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效益。
十堰项目仅完成生产厂房的建造部分,未再投入生产线等设备,无法计算其募投项目效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4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金额9,695,921.24元、置换票据支付金额24,112,238.86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以下简称“铜梁项目”)和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砂芯7.2万吨、CCATEK 环保覆膜砂7.92万吨项目”(以下简称“常州项目”)结项,铜梁项目和常州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预定设备产能;同意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和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终止。鉴于募投项目已结项和终止,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银行扣收手续费、结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4,797.65万元及历年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995.48万元,共计15,793.13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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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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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2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2.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235,231.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5,468,864.74元,减去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4,895,160.13元,扣除2024年当期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42,731,853.20元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利29,240,734.80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99,836,348.11元。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3,723,569.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7,613,337.01元,减去2024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24,895,160.13元,扣除2024年当期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42,731,853.20元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利29,240,734.80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4,469,158.31元。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9,591,086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3,387,412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146,203,674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40,734.80元(含税)。
5.2024年度累计现金红利总额58,481,469.60元(含税),其中:2024年度中期现金红利29,240,734.80元(2025年1月8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现金红利29,240,734.80元(预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87,412股,回购总金额52,401,466.6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110,882,936.2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235,231.50元的91.46%。
6.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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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11,899,246.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260,986.33元、人民币140,258,849.3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89 %、6.68%,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4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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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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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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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2024年度签署川仪股份、万里股份、新大正、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2024年度签署或复核东方电缆、长川科技、普瑞眼科、同花顺、众诚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为维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若启动小额快速融资事宜,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7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非自主变更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化,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