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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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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124.03万元以及对应利息净收益7,975.58万元,共18,099.6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5,494,337.08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21,704,44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3,789,892.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管理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7月22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创新”)、广州视源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睿创”)与广发证券分别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睿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及广发证券就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新开立的定期账户及分设的定期子账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签署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1日,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为预估金额,系与相关供应商根据合同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支出暂估所得,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时为准。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由于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5,421.10万元后的剩余金额12,678.5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对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鉴于“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其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099.61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099.61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

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ESG工作,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经研究,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工作管理等内容,同时对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调整仅就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本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

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高公司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批准、核准或备案,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香港立信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4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4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而受到的纪律程序,该程序的相关审计项目距今已超过8年或以上。负责相关审计的项目董事并无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并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申报会计师的能力。

香港立信领导层对审计质量坚守服务承诺,确保香港立信拥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为其审计人员提供足够及适当的培训,以提高审计质量。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香港立信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聘请香港立信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香港立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香港立信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上接1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