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0年10月20日和2020年10月21日公司连同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内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了便于以公司全资子公司 The Natural Pet Treat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新西兰天然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10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聘请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与2022年6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授权财务部门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事宜。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会同保荐机构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1、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8110601012701187440)账户于2021年12月20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37050166746000001529)账户于2022年1月17日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38110188000207666)账户于2022年4月15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219542589137)账户于2023年4月25日注销;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账号88-8800-0022570-01、100002300085488)账户于2023年4月24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632368155)账户于2024年4月10日注销;

注2:公司与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西兰天然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88-8800-0022570-01、100002300085488两个募集资金账号,其中88-8800-0022570-01账户的银行内部账户为100002300085466。

2、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535902440810316)账户于2023年2月8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242947357614)账户于2023年4月17日注销。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5,268.49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0,423.96万元,其中523.96万元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4.9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附件二

2、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营销中心建设及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期将主要用于后续自主品牌的宣传推广费用。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附件二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三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日本伊藤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伊藤”)、爱淘宠物生活用品(柬埔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淘宠物”)、重庆乐檬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檬宠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7,300.00万元,2024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49,695.14万元。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郝忠礼、伊藤范和、江移山、郝宸龙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日本伊藤株式会社、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企业日本伊藤、爱淘宠物、乐檬宠物发生购销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类型及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日本伊藤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伊藤范和

注册资本:3,000万日元

主营业务:宠物服饰、宠物食品、电气机器、光学机器、乐器、玩具、运动用品、酒类等的进出口贸易及日本国内销售,损害保险代理业务等。

住所:日本爱知县一宫市森本五丁目17番27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为48.43亿日元;所有者权益为17.86亿日元;2024年6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的营业收入为23.04亿日元,净利润为-0.89亿日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且公司董事伊藤范和任其代表取缔役社长。

3、履约能力分析

日本伊藤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爱淘宠物生活用品(柬埔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庄明允

注册资本:2,180万美元

主营业务:宠物生活日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玩具、箱包、服装、织带的生产、销售;宠物生活日用品、宠物食品、箱包、服装、织带的研发;辐照杀菌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辐照加工。

住所:柬埔寨4国道175公里西哈努克省布雷诺县湛哥区德洛帮哥村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爱淘宠物资产总额35,858.42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31,993.44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39,497.8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389.93万元人民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49%;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移山任爱淘宠物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爱淘宠物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重庆乐檬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冉睿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玩具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金开大道西段106号6幢2层1号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乐檬宠物资产总额423.45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231.49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165.6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1.7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40%;公司董事长、总裁郝忠礼先生任乐檬宠物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

乐檬宠物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参考现行市价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从而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未对公司及子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郝忠礼、伊藤范和、江移山、郝宸龙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日本伊藤株式会社、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

交流网址:“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董事长、总裁郝忠礼先生;

独立董事王欣兰女士;

财务总监肖明岩先生;

董事会秘书任福照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7日(星期日)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002891@wanpy.com.cn。公司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800,766.42元。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992,045,135.15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8,252,713.3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不超过678,252,713.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现金人民币73,528,580.00元(含税)。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020,2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4,253,030.4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278,700股,支付总金额为29,156,7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派现金红利及本次审议的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38,356.45元(含2024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及2024年前三季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7.31%。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为持续落实公司发布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中“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切实提升股东权益与获得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进行各季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否实施季度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确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2024年已实施的前三季度现金分红73,528,580.00元(含税)。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01,887,680.8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4,464,751,586.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800,766.42元。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146,938,356.45元(含2024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及2024年前三季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方情况:本公告所涉及担保的被担保方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中烟台顽皮宠物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顽皮销售”)、烟台顽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顽皮国际”)为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2、预计总担保额度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包括顽皮销售、顽皮国际拟申请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对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子公司包括烟台好氏宠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氏宠物”)、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思中宠”),拟申请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的人民币/外币贷款、债券发行、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及票据贴现、信用证、福费廷、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业务、法人账户透支、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进口代收押汇、打包放款、出口押汇、TT押汇、出口议付、出口托收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信保融资、供应链融资、跨境直贷、保理、票据保付等业务品种)、保函(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各种国际、国内保函业务、环境保函、投标保函等)、代付、委托贷款、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租赁融资、项目融资、股权融资、海外融资、政策性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及透支额度等。

本次拟申请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业务尚未发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337235643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3)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蒲昌路8号

(4)法定代表人:郝忠礼

(5)注册资本:29,411.2698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02年01月18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宠物食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销售宠物饲料添加剂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为中宠股份单体口径,且为经审计数据。

2、烟台好氏宠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7063294305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蒲昌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郝忠礼

(5)注册资本:99.49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1999年07月21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畜禽肉骨宠物饲料研发、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元

(9)与上市公司关系:好氏宠物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3、烟台顽皮宠物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670502691T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蒲昌路8号

(4)法定代表人:郝忠礼

(5)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07年12月12日至2027年12月11日

(7)经营范围:宠物用品生产、销售。饲料、玩具、工艺品(不含黄金制品)、日用百货、包装材料的销售;宠物饲养、销售(不含超过15公斤观赏犬);市场营销策划;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元

(9)与上市公司关系:顽皮销售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4、烟台顽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694430004U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莱山经济开发区蒲昌路8号

(4)法定代表人:郝忠礼

(5)注册资本:230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09年09月07日至2029年09月06日

(7)经营范围:宠物食品、宠物用品、兽药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元

(9)与上市公司关系:顽皮国际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5、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670510560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莱山工业园同和路27号

(4)法定代表人:郝忠礼

(5)注册资本:6,879.0784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08年1月21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元

(9)与上市公司关系:爱丽思中宠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

2、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顽皮销售、顽皮国际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拟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好氏宠物、爱丽思中宠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担保。

4、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相关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及子公司,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下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上述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七、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经审批担保总额度为300,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5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以及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以及融资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知识产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融资申请和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等。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薪酬方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任职的,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及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是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由董事会拟定;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3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伊藤范和先生、江移山先生、董海风女士、郝宸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郝忠礼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郝忠礼先生提交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王欣兰女士、张晓晓女士、唐玉才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王欣兰、张晓晓、唐玉才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800,766.42元。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992,045,135.15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8,252,713.3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不超过678,252,713.35元。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020,2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4,253,030.4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