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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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新疆新冶瑞盾建筑物资有限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新冶瑞盾建筑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五十六)新疆新冶瑞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523号秦基大厦18层1837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1,8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8JQ845J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装卸搬运;企业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新冶瑞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新冶瑞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五十七)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523号秦基大厦18层1837
法定代表人:李恩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10MA78WK188B
经营范围: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日用杂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楼梯制造;地板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集装箱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集装箱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木材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城市公园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安全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五十八)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1栋办公2102-01号
法定代表人:夏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959XA1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供暖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市政设施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五十九)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4265号工程机械设备展示中心1栋2层
法定代表人:陶广平
注册资本:7,604.89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22924197XR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施工专业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作业;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炼焦;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交通设施维修;停车场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土石方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修理;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橡胶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六十)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1栋办公2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华
注册资本:98,2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28597034N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安装工作压力2.45MPA,蒸发量不限T/H的散装锅炉、安装。一般经营项目:工业与民建筑施工;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具体范围以外经贸部批名为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各类工业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及工业炉窑的检修、维护;供热服务;劳务服务;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定)叁级;房屋租赁;新型建材、环保设备、散热器、高频焊管、冷弯型钢、公路交通设施产品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钢构半成品的销售;非标钢结构制作;钢筋加工;起重设备租赁;施工机械制造、维修、租赁;钢构件制造、安装;钢模板、钢跳板制造、租赁、销售;房建咨询业务;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六十一)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住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玉华社区依甫巴扎路13号
法定代表人:邢峰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2MA792H1P6U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安装工作压力2.45MPA,蒸发量不限T/H的散装锅炉、安装。一般经营项目:工业与民建筑施工;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具体范围以外经贸部批名为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各类工业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及工业炉窑的检修、维护;供热服务;劳务服务;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定)叁级;房屋租赁;新型建材、环保设备、散热器、高频焊管、冷弯型钢、公路交通设施产品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钢构半成品的销售;非标钢结构制作;钢筋加工;起重设备租赁;施工机械制造、维修、租赁;钢构件制造、安装;钢模板、钢跳板制造、租赁、销售;房建咨询业务;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分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六十二)新疆一洲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交通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陈晨
注册资本:5,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0229494707F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路牌、路标的安装施工,路面、停车场涂漆标志服务,砂石料拉运,公路养护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装卸搬运;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装卸搬运;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树木种植;批发零售:建材、塑料制品、其他日用品、其他农畜产品、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材料、金属矿石、农用薄膜、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木材、机械零件、零部件、轻质建筑材料、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模具、建筑用钢筋产品。(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一洲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一洲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六十三)新疆长和文博石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以东,纬一路以北、纬一路6-1、6-2、6-3
法定代表人:管金刚
注册资本:5,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MA77RWAF75
经营范围:沥青、化工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其他石油制品、建材销售;仓储业;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长和文博石化有限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长和文博石化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六十四)新疆塔上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交通路66号公路大厦1栋6层1-605室
法定代表人:艾克拉木江·麦麦提
注册资本:1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MAEB1EUP1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品牌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农副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塔上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慎判断,新疆塔上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提供和接受劳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照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且根据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各关联方企业在本次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并签署协议,公司将按照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2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884.3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50亿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4,636,792.45元(不含税),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89,622.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773,584.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4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截止2025年4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26,364.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787.83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止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拟以不超过20,884.3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十二个月未从事高风险投资,且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进行高风险投资,也不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经公司测算,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47.41万元(按2025年3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测算)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84.3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84.3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3.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884.3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明确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2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6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已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拟通过23家金融机构、1家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6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联合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手续。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