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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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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下文),在来信或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以信函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50 号浙大网新科创园

32-36 栋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8793288

联系人:王今

联系邮箱:ir@quechen.com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序号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靖(以下简称“征集人”),基本信息如下:

王靖,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职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兼任无锡市仲裁委仲裁员、江苏省商业经济学会理事,无锡市劳动仲裁员业务竞赛评审专家、国家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五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二等奖,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一等奖,无锡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十二届、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等。2012年被评为无锡市十大中青年优秀法学专家称号。2022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50号浙大网新科创园32-36栋公司会议室

3、本次股东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二)征集主张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人王靖先生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并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投资者关系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50号浙大网新科创园32-36栋

收件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10-88793288

邮政编码:21410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靖

2025年4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靖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 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做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 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 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 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 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炳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鉴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林雯英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近三年从业情况: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严劼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 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 立性和诚信的情况。立信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 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二氧化硅产品平均价格较上季度下降了2.4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2%。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纯碱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下降了23.9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9.64%;石英砂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上涨了0.52%,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31%;硫磺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上涨了11.54%,较上年同期上涨了31.39%。

三、其它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809,423.84元,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6,808,382.53 元。根据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为了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未来一个阶段以自有资金为主应对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实施等较大资本性开支能得到资金上的保证,确保公司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5,883,145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453,700.00股,按照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后的410,429,445.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现金分红金额123,128,833.5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54,768,463.72元也视同为现金分红,经合并计算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金总额177,897,297.22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8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关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的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100%控股子公司

● 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当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阙伟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介绍

1、无锡东沃化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秦浩新

持股比例:100%(75%直接持股,25%间接持股)

注册资本:230万元美元

住 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青港25号

经营范围:生产硫酸;生产中压蒸汽、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李超

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确成硅(泰国)有限公司Quechen Silica(Thailand)Co.,Ltd.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住 所:9 Phang Muang Cha Por 2-1,Huay Pong Sub-district, Muang Rayong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持股比例:100%(60%直接持股,40%间接持股)

现任董事:阙伟东

股本(泰铢):175,000万

经营范围: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三明阿福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黄伟源

注册资本:25,000万元整

住 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砂村渡头1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饲料添加剂(限二氧化硅(1));研发、生产无机粉体填料(限白炭黑、二氧化硅、纳米二氧化硅);研发、生产牙膏级二氧化硅、食品添加剂;生产硅酸钠;生产、销售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海南海之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7日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陈小燕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 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三楼1001室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供暖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化肥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确成硅化(海南)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7月4日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陈小燕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住 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5楼509-13-0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内提供相互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