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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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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1版)

1、为规避公司沥青业务原材料石油沥青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石油沥青,开展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及存货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

2、投资金额: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3、交易方式: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石油沥青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了交易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完成。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石油沥青的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套期保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适当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套期保值交易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保证主营业务为前提,杜绝一切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2)公司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对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2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娟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文凌、项目合伙人陈刚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2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管理职务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元/年,其津贴每月发放。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生效前,2025年已按以前年度标准计发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按本方案予以调整。

6、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2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严先发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依据高管与公司签订的绩效合同进行的考核结果确定。薪资水平与高管所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拟定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在公司内部兼职的,薪酬标准按照兼职职务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生效前,2025年已按以前年度标准计发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按本方案予以调整。

4、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28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公司二楼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以上议案1、3-8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10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与议案9、10相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陶春风、张超亮将对议案9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钱静将对议案10回避表决。议案9、10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严先发、周琴 联系电话:027-87617400

传真号码:027-87617400 电子邮箱:gc002377@163.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2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升尧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号)。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2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号)。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30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监事津贴标准为4000元/月(含税)。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绩效奖励是否发放及具体发放金额,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浮动。

2、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生效前,2025年已按以前年度标准计发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予以调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