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6 公司简称:移远通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元(含税)。本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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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以来,物联网景气度逐步复苏,物联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豆包、DeepSeek、ChatGPT、5G Advanced、边缘计算、卫星物联网等技术的推出,将持续推动物联网行业快速发展。无线通信模组作为物联网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是终端设备实现网络信息传输的重要组件。根据2025年1月ABI Research发布的数据,2024年蜂窝模组全球出货量及收入规模较2023年有所提升。预计至2029年蜂窝模组全球出货量可达7.05亿片,收入可达92.39亿美元。
(一)5G技术持续演进
5G技术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代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重塑各行各业的发展格局。伴随5G技术的持续演进,整个物联网行业已形成了覆盖芯片、模组、终端、运营商在内的完整生态链,共同推进5G技术在行业应用、标准定制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FWA市场呈现出迅猛的增长态势,市场潜力巨大。根据爱立信2024年11月发布的《爱立信移动市场报告》,作为仅次于增强型移动宽带(eMBB)的第二大5G用例,固定无线接入(FWA)在全球的普及率持续上升。预计到2030年底,全球FWA连接数量将达到3.5亿,其中近80%将位于5G网络上。
2024年6月,3GPP R18标准正式冻结,5G标准演进进入了5G-A阶段。据爱立信预测,到2030年底,全球5G签约数将达到63亿,其中60%为5G独立组网(SA)。由于运营商将部署新的功能,提供以价值、而非以数据量为中心的产品,5G独立组网(5G SA)和5G Advanced预期将成为当前十年剩余时间里运营商关注的焦点。5G-A被认为是5G向6G发展的关键阶段。5G-A不仅保持了5G原有的大带宽、低时延、万物互联的能力,还增加了上行超宽带、宽带实时交互、通信感知融合能力,有望实现10倍于5G的网速提升,将更好地匹配车联网、VR/AR、低空经济等对低时延和大带宽要求更严苛的前沿新应用。未来,5G-A标准还将在3GPP R19和R20版本上进一步增强和演进。
(二)AI、边缘计算与大模型深度融合
随着AI与物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AIoT正成为推动全球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引擎。为满足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多样化场景的需求,行业技术研发正围绕高速通信、AI算力、智能算法及多模态交互等关键方向展开系统性攻关。AIoT系统正从单一指令响应向多模态感知决策演进。通过视觉、语音、触觉等多通道信息的融合处理,系统能够更精准地理解用户意图。
边缘计算需求的增长促进AI算力下沉至终端设备已成为趋势。针对物联网设备对轻量化AI模型的需求,模型压缩技术可将千亿级参数的大模型精简为百兆级版本,并保持较高的任务精度。在技术的推动下,市场对高算力智能模组的需求与日俱增,边缘计算技术已成为推动行业进步与创新的关键驱动力。凭借低时延、高带宽等优势,边缘计算技术与物联网、5G、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发展,为传统行业提供了创新的信息技术服务和计算能力。这一趋势有力推动了工业互联网、车载网络、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智慧医疗等行业应用的快速发展。
以DeepSeek大模型为代表的AI技术突破正推动AIoT从1.0“万物互联”向2.0“万物智联”演进,这一转变将加速AI算力模组和解决方案在各产业的深度应用,推动市场规模和数量的快速增长。AI技术通过深度学习和大数据分析,使物联网终端能够实时收集和处理海量数据,为行业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AI与物联网的深度融合使得下游行业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和体验,无线通信与端侧AI应用的结合展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AI大模型与边缘计算的结合正在持续扩展应用领域,物联网设备搭载轻量化大模型的趋势将加速演进。
(三)下游应用领域情况
随着5G、AI、多模态交互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汽车的智能化、网联化进程不断加速,网联系统、车载信息系统、智能中控等应用的渗透率不断提高。无钥匙自动解锁方便快捷、实时路况导航精准高效、语音指令轻松控制车辆、车载娱乐系统丰富多样使得消费者驾驶汽车出行的体验焕然一新。车载大屏已不再是高端车型的专属配置,经济型车型同样对智能座舱展现出了强烈需求。智能座舱作为用户高频交互的核心载体,渗透率持续攀升,催生了汽车行业对不同功能、成本、规格的智能座舱模组的需求也越来越多。V2X是实现车辆与周围车辆、行人、基础设施等实现信息交互的重要技术,对智慧交通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端侧AI市场呈现出惊人的增长态势。在CES 2025上,AI PC、AI眼镜、AI智能家电等一系列具备AI能力的终端设备纷纷亮相,充分展示了端侧AI的无限可能。据银河证券研究数据,2025年全球AI眼镜出货量将达到350万副,同比增长130%,2030年AI眼镜销量将快速增长至9,000万副。咨询公司IMARC的预测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AI玩具市场规模已达181亿美元,预计到2033年将增长至600亿美元。在汹涌澎湃的人工智能浪潮中,具身智能正从实验室构想迈向现实应用。2025年将是具身智能量产元年。据前瞻经济学人数据预测,2023年中国服务机器人的市场规模达751.8亿元,预计到2028年将达1,872亿元,复合增长率达20.02%。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2023年全球割草机市场规模为323.1亿美元,预计2023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6.0%,其中割草机器人在2030年市场规模将超159.37亿美元。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拥有完备的IoT产品和服务,涵盖蜂窝模组(5G/4G/3G/2G/LPWA)、车载前装模组、智能模组(5G/4G/边缘计算)、短距离通信模组(Wi-Fi&BT)、GNSS定位模组、卫星通信模组、天线等硬件产品,以及软件平台服务、认证与测试、工业智能、智慧农业等服务与解决方案。公司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产品广泛应用于智慧交通、智慧能源、金融支付、智慧城市、无线网关、智慧农业&环境监控、智慧工业、智慧生活&医疗健康、智能安全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从事物联网领域无线通信模组及其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服务,可提供包括无线通信模组、天线及软件平台服务等在内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拥有的多样性的产品及其丰富的功能可满足不同智能终端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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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移远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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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模组产品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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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天线产品概览
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智慧交通、智慧能源、金融支付、智慧城市、无线网关、智慧农业与环境监控、智慧工业、智慧生活与医疗健康以及智能安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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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场景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过程控制制度,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等过程进行规范和控制,确保公司采购流程的高效有序。公司采购部门会结合订单情况、安全库存、研发产品和未来市场预期等组织采购。
2、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自产和委托加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可保障供应链稳定,有效提升产品的研发、生产、测试效率,并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保证产能稳定供应。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分为海外市场和国内市场,销售模式为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结合的方式。为配合市场开拓需要和便于销售管理,公司将全球销售区域分为中国区、欧洲区、北美区和亚非拉区等,遍布全球多个国家与地区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可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本地化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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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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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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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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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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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9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48.4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鹏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吴剑敏先生、刘美玉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剑敏先生、刘美玉女士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确认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并拟订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含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本事项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确认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并拟订了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本事项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钱鹏鹤、张栋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钱鹏鹤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授信事项在授信期限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直接由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若遇到银行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银行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银行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第1、第3-5项议案、第8-11项议案、第14、16-17项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以及在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之前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确认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并拟订了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1]174号《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7,714股,发行价格为22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3,466,336.80元,扣除发行费用2,610,195.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0,856,140.8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807,71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56,048,426.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常州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166,672,193.1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移远通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移远通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
注:上表中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项目建设期为T+18,受全球宏观经济、全球缺芯及厂房场地受限的影响,项目延期2年至2024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照可行性研究报告计算口径,2024年4-12月按达产年口径计算4-12月承诺效益为11,367.71万元,实际实现的效益14,608.67万元。
注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助于提高公司在运营和技术层面的核心竞争力,未承诺相关效益。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国外贸易业务中可能会因人民币与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币种。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等。
● 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含)等值人民币25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在国外贸易业务中可能会因人民币与美元或其他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币种。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求,2025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含)等值人民币25亿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授权事项
为规范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并由本公司财务部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在美元外汇或其他币种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二)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操作流程,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制度,明确了内部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以最大限度避免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7日,公司通过张榜方式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4、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5、2022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2,895,900.00份。
6、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8、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4,574,90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917,252股后的股本数为261,657,65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782,341.94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4,574,90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917,252股后的股本数为261,657,654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030,990.04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和2024年9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及公司2023年度以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P = P0–V = 96.44-0.11-0.26=96.07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96.44元/股调整为96.0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原因和依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下转2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