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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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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7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1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2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4〕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552.0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658.27万元。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552.0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其他现金管理和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6月调整至2025年6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8,036.00万元调整为3,696.68万元,且投资总额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工资合计4,339.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冠电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冠电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冠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5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樊崇先生、贾娜女士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或者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标价格为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关联交易包含公司及/或子公司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或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客户的招投标活动,即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或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公司或子公司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负责向客户提供项目所需相关设备等事项;

2.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或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度同类业务签订合同金额;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均以签订合同金额为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

4.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以相互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均以签订合同金额为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公司名称: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6RH23X

法定代表人:周新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01-15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永发路与菊乡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

主要股东:樊崇持股99%,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力巡检;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充电桩安装及维护;电力工程施工、电站运维;机电工程施工;新能源发电设备生产销售;售电业务;无人机研发、生产、销售(不含民用航空器);物业服务;逆变器设计、生产、销售;光伏组件加工;电力工程咨询服务、造价、监理、勘测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服务及工程承包服务,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及工程承包,储能节能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太阳能产品,太阳能水泵,环保移动厕所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684万元;净资产16,995万元;收入29,392万元;净利润3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二

公司名称: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06324710Y

法定代表人:荆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04-30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永发路与菊乡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主要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樊崇持股1%

经营范围:充电终端网络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验收、管理;充电桩服务;售电;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物联网系统、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储能设备、智能控制箱光伏储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物业服务、停车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组装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桩(机)*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3,103万元;净资产-4,261万元;收入1,660万元;净利润-5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三

公司名称: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66G89P

法定代表人:荆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12-28

注册地址: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经十路与纬十路交叉口

主要股东: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终端网络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充电服务;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光伏电站和微网储能系统设计安装;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物联网系统、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储能设备、智能控制箱光伏储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物业服务、停车管理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950万元;净资产3,226万元;收入577万元;净利润-6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樊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冠电力”)、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冠技术”)、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充充电”)的实际控制人,因此锦冠电力、锦冠技术、爱充充电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向关联方锦冠电力、锦冠技术、爱充充电销售公司产品等,包含公司及/或子公司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智能”)与锦冠电力及/或锦冠技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投标;(2)向爱充充电提供土地租赁服务;(3)公司接受锦冠电力工程施工服务。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或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瑜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根据独立董事补选结果,相应调整公司部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吴希慧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希慧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希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希慧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吴希慧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吴希慧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吴希慧女士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瑜彬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瑜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高瑜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吴希慧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瑜彬,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会计专业人士。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在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从事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讲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瑜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8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展示+中小投资者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至05月13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贾娜女士

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至05月13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7-63199188

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睿博远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17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73000

会务联系人:刘艳娜

联系电话:0377-63199188

传真:0377-61635555

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120,320.8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0,018,820.14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4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989,675股后的股本135,623,50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592,929.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8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5年2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博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4,0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前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睿博远尚未实施减持,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贾娜、董事徐学亭、监事会主席方勇军未来3个月、6个月无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间接减持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间接减持。

除此之外,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227版)

(上接2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