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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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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易晓荣、钱益群、李祺泓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易晓荣、钱益群、李祺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1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易晓荣、钱益群、李祺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易晓荣、钱益群、李祺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遵循“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宗旨,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为目的,围绕审计监督、内控管理、风险识别与化解等方面展开深入工作,优化完善审计工作规范与标准,加强内部审计队伍能力建设,促进提升工作成效。同时,公司根据历年审计发现问题及公司经营战略防线,制订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4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的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

4.议案7、议案8、议案10为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会对议案7、议案8、议案10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现场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指定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天沃科技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天沃科技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李晟

电话:021-60290016

传真:021-60290016

邮箱:zhengquanbu@thvow.com

特此通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14:00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截至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止,本人(本股东单位)持有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票,股票类型为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在累计投票议案的方框中填写具体票数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3楼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炜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3)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分别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024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1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实施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已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验,2024年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780.60万元(正数代表转回,负数代表损失)。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表一 2024年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代表损失)

注: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办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回款产生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有所增加,相应增加公司利润总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各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780.6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基于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780.60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董事会将责成公司管理层加强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商誉资产等的管理,积极催收货款,提高存货周转,严控固定资产投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据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780.60万元。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780.6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9,407.1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99,407.14万元,实收股本85,890.4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1,811.02万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盈利2,403.87万元,2024年未分配利润为-399,407.1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仍存在较大金额亏损。

三、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持续经营改进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经营能力,通过加强逾期款项的回收工作持续改善公司现金流量,同时努力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降低融资成本,经营利润实现盈利,公司业绩逐步企稳,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公司亦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完善 2025年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4.64亿元,利润总额0.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4亿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9.33亿元,公司总资产59.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38亿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由于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由于公司当前需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公司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暨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为延续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关系,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将2024年12月27日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的终止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或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下一年度相关业务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两者孰晚为止)”,其余条款保持不变。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上回避投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48198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淳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经审阅财务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810.21亿元,负债总额722.40元,净资产87.81亿元;2024年实现利息收入13.18亿元,利润总额7.86亿元,净利润6.50亿元。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延续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的终止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或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下一年度相关业务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两者孰晚为止)”,其余条款保持不变。其他有关《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贷款的余额为24.26亿元,提供票据、保函等业务的余额为0,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99亿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有效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入。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担保风险。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暨关联方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已批准向公司提供了总额度为31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

为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电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接受电气控股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31亿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公司相应对控股股东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3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方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8733

(2)注册资本:1,147,211.6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吴磊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电气控股《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6)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四、反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电气控股已批准向公司提供了总额度为31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该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电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公司全权授权管理层在总金额为31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电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措施用于电气控股向天沃科技提供31亿元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并全权办理反担保相关具体事项,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4月23日,公司与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交易发生额为6,471.74万元(不含税),包括销售、采购和其他综合服务等。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授权提供反担保额度为426,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2.80%,反担保余额为291,776.00万元,未超过公司授权提供反担保额度,逾期担保数量为0。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解除。

本次反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3%。

八、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本次反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反担保对象电气控股的未来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该次反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