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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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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9版)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1,134.81万元,同比增加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79万元,同比增加18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95.81万元,同比增加14.5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75.11万元,净流出同比增加105.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两大业务板块,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03%和64.75%。公司主要产品为个体防护装备、集体防护装备和药用丁基胶塞。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85%,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变动不大;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88.17%,其他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77.3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特种防护装备产品及研发服务类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增加,二是减值损失同比减少导致增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20.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7.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82.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08,795.08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已累计永久补流97,800万元,占比为89.89%。

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成。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将在2025年6月15日之后实施。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跃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认真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策的实施,全体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重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可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存在重大风险问题。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监事会认为:因该事项涉及公司全体监事薪酬,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7,611,840.8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338,746.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7,856.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51,3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291,05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291,0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0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291,0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07%。

如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金额合计-9,073,236.4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计提及转回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目前采用账龄组合法和单项认定法对应收款项进行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认定计提方法为:综合研判特定客户的货款回收风险,当客户货款回收风险与账龄不匹配时,基于谨慎性原则逐单位确定坏账计提比例。除单项认定法外,其余客户均采用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计提方法为:按应收款项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一年以内的按应收余额的5%计提,账龄一至两年的按应收余额的10%计提,账龄两至三年的按应收余额的30%计提,账龄三至四年的按应收余额的50%计提,账龄四至五年的按应收余额的80%计提,账龄五年以上的按应收余额的100%计提。

(二)存货减值计提及转回情况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计提(转回)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9,073,236.43元。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依据充分,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强科技”)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报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11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20.62万股,发行价为3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75,5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824,737.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20.0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且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4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已于2021年12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同时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外,其他募投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09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概况

本次公司拟调整“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同时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本次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情况

(一)调整“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总投资77,20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安工程费15,964.00万元,设备购置费52,150.00万元,工艺设备安装费90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3.00万元,预备费4,370.00万元。项目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5,676.81万元,投入进度7.35%。

2、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1)调整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中防护材料生产线和复合织物材料生产线部分建设内容;调减“新建医疗器械装备工房及搬迁利用现有医用应急救援防护装备生产线”、“新建灭菌站”和“利用浸渍炭生产工房新增浸渍炭生产线”等三个子项内容。

(2)项目总投资由77,200万元调减至38,753.84万元,调减金额38,446.16万元。调整后总投资38,753.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135.76万元,设备购置费24,510.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4.25万元,预备费2,193.63万元。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3、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原因

受军改及装备竞争性采购影响,公司传统常规装备订货需求萎缩,下一代防护装备方向尚不明朗,经公司充分论证,生产基地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可能无法满足新型防护装备研制生产需要,因此,公司拟对其建设内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调整后,公司需要重新履行相关备案、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工艺调整及设备调研等工作,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调整“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平台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5,30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安工程费13,282.00万元,设备购置费16,986.00万元,工艺设备安装费29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8.00万元,预备费2,616.00万元。项目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68.59万元,投入进度0.48%。

2、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1)调整研发平台项目建设内容中“特种防护新材料研发中试线建设”方案;新增吸附性能检测中心;调减“新建特种防护碳材料研发孵化工房及椰壳炭中试线”子项内容;调整科研试验测试中心部分建设内容的建设地点。

(2)项目总投资由35,300万元调减至33,993.51万元,调减金额1,306.49万元。调整后总投资33,993.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93.43万元,设备购置费12,542.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9.65万元,预备费2,518.04万元。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3、研发平台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原因

随着近两年公司一批关键技术的突破,公司面向特种防护装备升级换代需求,以前沿技术和核心材料研发为牵引,充分论证工艺技术路径,提出了研产一体化能力建设需求,加快推动新型防护材料智能化发展,打造系列化集体防护系统。经公司充分论证,目前研发平台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可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军品科研生产需求,因此,公司拟对其建设内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调整后,公司需要重新履行相关备案、审批程序,重新评估设备供应商或开展设备调研,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调整“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拟在公司建设信息中心,以提升公司生产、科研、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项目原计划总投资9,92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250.91万元,投入进度32.77%。

2、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3、信息化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信息化项目因前期项目顶层设计周期较长,目前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延迟,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实施主体: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厂区和秭归县华强制盖厂区内

4、新增项目建设内容:生物产业园厂区新建给药包装系统工房,新增建筑面积约26,400平方米,新建新增混炼-预成型、硫化成型、装检一体、灭菌包装等生产线;新增丁基胶塞科研中试线,承担非常规产品的研发试制。现有丁基胶塞工房实施产能结构优化调整和数字化升级改造,实现工房全域的生产数字化和物流智能化,建成丁基胶塞智净车间。秭归制盖公司厂区新建预灌冲包装系统组件生产工房,两层,框架结构,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新增预灌冲铝塑组件生产线5条。

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资总额39,752.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268.72万元,设备购置费22,11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2.78万元,预备费2,250.1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募集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预计202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情况

国内医药包装材料行业需要通过不断升级来积极适应医药行业新的发展和要求,行业将朝着药物安全性、环保可持续性、智能、多功能等包装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新药研发数量在全球的占比越来越高,新药研发投入保持高强度,在研新药管线不断丰富。新剂型和新给药途径的药品开发需要医药包装的支持。公司通过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要素的研究优化集成来实现新型预灌冲包装系统、自动精密给药装置等产品的样品试制和中试生产,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开拓丰富公司医药包装产品谱系。本次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战新产业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给药装置创新成果产业化。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终端需求的增加为医药包装材料应用市场的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制药工业的发展需要包装和辅料的研发创新。随着我国新药研发水平的提升,对包装和辅料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新药研发数量在全球的占比越来越高,新药研发投入保持高强度,在研新药管线不断丰富。根据IQVIA发布的2023全球研发趋势报告,总部位于中国的公司开发的在研产品数量和占比都有大幅度提高,2022年贡献了全球15%的管线份额,占比是10年前的近4倍,反映了最近在中国生命科学领域的投资力度之大。2022年,国内企业首次申请新药临床试验(IND)品种数量达518个,23个创新药提交上市申请(NDA)。在药品开发过程中,除了活性药物成分之外,包装材料的研究也格外重要,需要从临床前研究阶段就开始进行。

新剂型和新给药途径的药品开发需要医药包装的支持。药物制剂由药物活性成分、辅料和包装组成,合适的包装对药品的质量至关重要。改良型新药更需要考虑包装本身的功能,因此对包装的功能性要求、包装与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愈加重要。改良型新药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创新药开发难度加大,以及竞争加剧给企业带来的生存压力,近年来改良型新药在国内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相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具有周期短(原研药的1/3)、投入低(降低90%以上)、风险低(成功率至少提高1/3)、回报高、生命周期长等特点。相比仿制药,改良型新药具有更好的市场空间。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年-2022年(按承办日期统计,下同),中国化药2类改良型新药注册申报数量增长迅速,申请临床和申报上市总计763个(按药品通用名统计)。2021年和2022年,改良型新药申报数量保持在高位,均超过200个,是2017年的3倍多。

(2)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公司深耕行业近二十年,紧跟医药包装材料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不断研究如何为客户提供专业定制化解决方案,推动公司整体产品及服务层次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以及对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快速交货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3)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公司一直致力于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材料的研发,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众多发明专利,主导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司专注医药包装领域3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科研生产技术经验,熟悉各类科研产品的开发流程。现有医药包装材料专业研发人员55人,科研团队建设情况良好,开发产品包括粉针、输液、冻干、隔膜、免硅化、化妆品胶塞、口服液垫片、预灌封活塞、针帽等医药包装材料。在药包材专业领域内已形成了国内领先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具有显著创新力和竞争力优势。公司已于2021年启动新型给药装置橡胶组件产品研发和国产化替代工作,经过持续多次进行配方改良和工艺路线优化,以及关键设备改造升级,使得小试产品性能达到客户入厂标准和YBB标准,已从配方研制、结构设计、工艺固化和质量检验等方面为产品的批量稳定生产积累了充足经验。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依照质量标准管理体系GB/T19001-2016和药品包装材料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5378(药包材GMP)管理规范,已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上游合格供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产品原材料质量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抽检、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溯源追查、质量技术售后服务、工艺变更后质量检查、以及定期质量检查等。公司科技质量部现有QA23人,QC23人。2022年,根据YBB标准和客户质量要求,制定了Q/FH.JS2.286一2022《笔式注射器用溴化丁基橡胶活塞》和Q/FH.JS2.287一2022《笔式注射器用含溴化丁基聚异戊二烯橡胶双层垫片铝盖》等企业标准,可保障本项目产品生产。另外,公司理化计量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拥有CNAS认可资格。理化计量中心现有药包材检测相关人员约30人,拥有相关检测仪器设备50多台,基本实现药包材制造和控制领域检测项目的全覆盖。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加快战新产业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给药装置创新成果产业化

我国医药包装行业已逐步发展为一个产品门类较为齐全,市场需求十分旺盛的朝阳行业。但目前包装行业的发展呈现出高速度、低效益、高消耗的特征,中低端产品长期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不足,国内大多数医药产品的包装价格低廉、质量较差、功能性差,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预灌封注射器、笔式注射器等新型注射给药装置产品供应链上存在较大短板。在科技部发布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中,预灌冲给药包装系统等绿色新型包装材料以列入国家关键医用与防疫材料方向重点研发计划。公司通过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要素的研究优化集成来实现新型预灌冲包装系统、自动精密给药装置等产品的样品试制和中试生产,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开拓丰富公司医药包装产品谱系。

2、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高端医药包装材料国产化替代。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将新型包装系统及给药装置的开发和生产列入鼓励类目录。国内医药包装材料行业需要通过不断升级来积极适应医药行业新的发展和要求,行业将朝着药物安全性、环保可持续性、智能、多功能等包装方向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要坚持强基拓新,聚焦高端药品领域,大力推动药包材国产化替代。重点锚定预灌冲包装系统及组件、RTS/RTU医药用弹性体密封件等高端医药包装材料及组件的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致力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的注射剂递送方式,解决新型注射剂医药包装材料的国产替代问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包装领域的产品实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推动企业长远战略的发展。

3、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医药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内药用包材生产企业数量呈逐年上涨趋势,部分客户群突破传统注射剂企业向口服液等领域进行拓展,大量口服液生产企业对铝塑盖的需求逐步从传统产品向免清洗、免灭菌型产品方向发展。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药厂为提升药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控制风险,将质量风险向上游转移。目前公司药包材产品生产线仍有较多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设备,安全操作隐患大,自动化程度低,能耗高,无法匹配满足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推广。且由于设备老化、磨损等原因,容易出现各种故障,导致运行不稳定。另外设备的配件和技术资料目前也难以获取,导致在设备维护和维修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4、积极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包材相容性研究体系

随着新版GMP规范一一药包材附录发布,对无菌供应的药品包装和用于高风险制剂的药品包装提出专门要求。例如,在厂房与设施方面,药包材附录要求,洁净区应当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药品附录项下洁净度级别及监测要求开展监测。在设备方面,药包材附录要求,用于无菌制剂的免洗药包材最终清洗水应当为注射用水,用于非无菌制剂的免洗药包材清洗用水应当至少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要求。以及省级药监部门应当利用药审中心原辅包登记平台信息,对行政区域内药用辅料、药包材登记状态为“A”(通过技术审评)的生产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登记信息组织生产;可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和风险管理原则,对药用辅料、药包材开展质量抽检。对于情节严重的或者责令其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检查情况通报药审中心;药审中心依据检查情况,研究调整相应产品的登记状态。为了降低药包材风险,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包材相容性研究非常必要。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次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推动公司传统产能向生物医药、高端包装、特种防护等战略领域转型,使高附加值产品产能占比跃升至65%以上;同时,打破高端药用弹性体密封件、预灌冲给药包装系统等产品长期进口依赖,实现50%以上进口替代率,带动国产医药包装全球市场份额提升。

经初步测试,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4,71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941万元,投资回收期9.46年(含建设期)。

(五)项目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技术风险及控制措施

新型药包材研发常涉及新材料合成、复杂结构设计等前沿技术,难度大,一旦关键技术难题无法解决,会导致研发失败或产品性能不达标。新型药包材在长期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有待验证。如一些新型高分子材料制成的药包材,可能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出现性能变化,影响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若稳定性试验不充分,未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产品上市后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材料和工艺不断涌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技术及产品不能保持现有领先地位或新项目研发失败,将导致盈利降低甚至亏损,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加强生产线设备调研,借鉴国内或行业优势资源,对公司生产线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确认,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满足生产工艺需要。

2、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医药包装材料在医美、疫苗包装等领域有广泛应用,但市场需求仍存在不确定性。总体来看,受成本制约,目前我国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应用市场仍主要集中在高档药物包装领域,当前注射类药物包装市场主流产品还是传统西林瓶与安瓶。如果市场需求不足,可能会导致生产过剩和库存积压。公司将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了解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需求情况,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领域,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另外,公司应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特别是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市场,这些市场对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和环保要求较高,可以通过出口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3、项目审批、备案风险

本项目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环评等批复后方可实施,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通过加强与各方沟通,积极推进取得项目备案、环评等相关批复程序,取得相关批复后尽快实施项目建设。

(六)项目所涉及的备案等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办理本次新增项目相关的备案程序,尚未取得相关备案文件,预计相关程序的办理不存在实质障碍。

(七)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项目周期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六、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重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可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变更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景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景伟先生因其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刘景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刘景伟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及相应专委会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景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刘颖斐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颖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颖斐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颖斐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注: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刘颖斐女士简历

刘颖斐,女,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武汉大学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副教授;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赴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任访问学者;2013年1月至今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肯新材料(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颖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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