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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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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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项目效益从2023年开始部分体现;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生产线基本投建完成,预计效益达产后将逐步实现。
注2: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4年5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审慎的研究,公司将“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1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3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产部分已实现部分效益,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己于2023年11月按计划完成改造升级,规模效益暂未完全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5,102,092.54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021,651,5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16,515.8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1,515,534.4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8.80%。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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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9)。
4、202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2元/股。
10、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2元/股调整为5.36元/股。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一)关于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2人因离职、退休或不再退休返聘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877,697份,激励对象由202名调整为180名。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三)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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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19347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79,568.48元(2023年政策追溯调整前)。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5CQAA2B0052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752,790.59元,未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条件,行权条件未成就,按照《激励计划》,对剩余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33%)所对应的3,752,63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630,334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专项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2人因离职、退休或不再退休返聘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877,697份。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满足考核要求,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按照《激励计划》,同意对剩余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33%)所对应的3,752,63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不影响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退休或不再退休返聘,已不在激励范围内,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剩余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再升科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再升科技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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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3日和2024年12月13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2元/股调整为5.36元/股,现将有关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99)。
4、202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818.1112万份,行权价格为5.49元/股。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完成2022年度股息派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5.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2元/股。
10、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2元/股调整为5.36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1、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2、因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1)。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3日完成了2024年前三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均涉及派息,对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调整结果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在本次调整前为5.42元/股,依据上述方法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V=5.42元/股-0.06元/股=5.36元/股。(其中0.06元/股的派息额包含了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涉及的0.03元/股派息额,和因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涉及的0.03元/股派息额)。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再升科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再升科技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此前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4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次提交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48,796.28万元,关联董事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其中关联董事郭茂先生、郭思含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及对后续业务量的判断,拟增加关联人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迈科隆”)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 元
■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除上述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外,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对其余关联交易项目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保持不变。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变动的关联人信息如下: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宣汉县普光微玻纤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冉启明
注册资本: 3214.28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1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姐姐郭彦女士持有其22.22%股权。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关联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近期,公司与聘任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复核时,发现《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项下“(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所附表格中“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部分数据有误,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更正后: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除上述内容变动外,公司《再升科技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本次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含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不设监事会等事项)及
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含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设监事会等事项)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再22转债自2023年4月12日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有13,000元再22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2,445股。综上,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由102,164.9141万股变更为102,165.1586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2,164.9141万元增至人民币102,165.1586万元。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且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最新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下转2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