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9,095,6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实施从设计开发、工程建设到市场销售,由集团主控、分项目管理的经营模式,主要经营项目业态以住宅开发销售为主,辅以配套商业,同时,正在初步涉及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及运营。经过在珠海区域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项目已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在区域内保持有力的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按股东钟革的持股数量计算,其持股比例未达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为5.0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绪鹏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宇声、薛自强、王晓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于董事长王宇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绪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阿苹女士、薛自强先生、王晓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融资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金额在10亿元以下(含10亿)及全年度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融资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61.4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级)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8.4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1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融资担保;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授权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入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7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90,956.32元,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4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090,956.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63%。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0,217,863.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5,151,877.36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不再提取),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0,454,769.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64,914,971.67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414,806.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35,143,408.78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不再提取),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0,454,769.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32,103,445.64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4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64,914,971.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90,956.32元,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4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090,956.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6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分派的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63%,低于30%,主要情况如下:
鉴于目前宏观形势复杂,房地产市场处于深度调整期,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公司房地产主业的销售及回款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正处于落实和布局多元化战略的重要发展时期,因此,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支持业务发展,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备充足流动资金以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188,816,141.79元、121,365,890.22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6%、1.67%,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况,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荣兆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为提高融资效率,2025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拟互相提供融资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世荣兆业对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酒店”)、珠海世荣兆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商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顺建筑”)、江西锋源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锋源”)、珠海世荣拉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拉美”)、珠海世荣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物业”)、珠海市世荣拉美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美湾商管”)、珠海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盛投资”)、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怡居”)、珠海天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荣农业”)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35%)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酒店、世荣商贸、年顺建筑、世荣拉美、世荣物业、拉美湾商管、粤盛投资、绿怡居、天荣农业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27%)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贸易”)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实业、世荣酒店、世荣商贸、年顺建筑、绿怡居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70%)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世荣酒店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商贸、年顺建筑、世荣物业、绿怡居、天荣农业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粤盛投资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世荣商贸、年顺建筑、世荣物业、绿怡居、天荣农业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具体担保情况
2025年度,根据各子公司的预期需求情况,制订担保计划如下:
1、世荣兆业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
2、世荣实业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
3、中荣贸易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下转295版)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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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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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转让。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减少49.65%,主要原因系按合同预付贸易类购销款减少。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66.28%,主要原因系依据已签订的施工合同,按施工进度进行了结算。
4、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1.38%,主要原因系一年以内的银行贷款增加。
5、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831.9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向银行办理了国内信用证及保理业务。
6、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31.13%,主要原因系应付工程款减少。
7、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30.20%,主要原因系预收房款增加。
8、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2.24%,主要原因系广告费及销售代理费等增加。
9、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9.75%,主要原因系海外律师诉讼费减少。
10、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4.78%,主要原因系研发投入增加。
1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0.07%,主要原因系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
12、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19.20%,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增加,对其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13、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8.07%,主要原因系本期按公司会计政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减少。
14、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9.19%,主要原因系可结转的商品房营业利润减少。
15、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95.32%和48.79%,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减少。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1.5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商贸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及上年同期缴纳了翠湖苑二期北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共同影响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5.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取得银行借款减少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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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股东钟革的持股数量计算,其持股比例未达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为5.0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送达的有关执行裁定书,获悉珠海中院在执行梁家荣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九起案件中,裁定(轮候)冻结并拍卖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及梁社增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596,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2%。
珠海中院将上述59644万股世荣兆业股票分拆成三个标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其中标的一(21300万股)、标的二(19964万股)由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竞得,并已完成要约收购及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自2024年9月26日起变更为安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三(18380万股)第一次司法拍卖于2024年11月19日结束,共成交102,309,171股,流拍81,490,829股,成交股份由陈新熊等61名买受人竞得并已完成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第二次司法拍卖于2025年2月21日结束,共成交64,110,001股,流拍17,380,828股,成交股份由宋定才等56名买受人竞得并已完成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流拍股份17,380,828股交付本案赔偿权利人珠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珠海市财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抵偿生态损害费用、生态损害评估费及迟延履行金并已完成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20日、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19日、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3-019号、2023-020号、2023-023号、2023-024号、2024-028号、2024-034号、2024-045号、2024-046号、2024-047号、2024-049号、2024-050号、2024-060号、2024-061号、2025-001号、2025-005号、2025-009号公告。
2、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30日、2022年4月28日、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2份),梁社增、梁家荣及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被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冻结,涉及股份数599,440,000股,占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4.09%。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0-020号、2020-021号、2022-023号、2024-009号公告。根据珠海中院有关裁定书,梁社增、梁家荣的上述股票所有权已转移,其所有查封、质押效力消灭。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28日、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7日、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4-046号、2024-047号、2024-060号、2024-061号、2025-009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2021年7月28日、2022年8月19日、2022年11月26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11月22日、2024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7份),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0-024号、2021-019号、2022-031号、2022-043号、2023-021号、2023-034号、2023-041号、2024-022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冻结期限至2025年5月6日,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向股东、原董事长梁家荣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追回梁家荣违背忠实、勤勉义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取得的不当得利并要求其对本公司的损失予以赔偿。公司已与梁家荣等就本案签署了和解协议。因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冻结、拍卖梁社增及梁家荣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对公司本诉讼和解协议的落实及公司相关权利造成了影响,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向珠海中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停止案涉股票的拍卖。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珠海中院关于驳回公司异议请求的执行裁定书。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等法院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3月5日分别判决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就判决签发了法庭令,判决于法庭令签发之日起生效。鉴于受理法院于2023年12月12日作出的上述判决已生效,公司依法向珠海中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并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09月30日、2022年12月24日、2023年5月20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16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1-023号、2022-045号、2023-022号、2023-030号、2023-032号、2023-033号、2023-042号、2024-001号、2024-006号、2024-056号公告。本诉讼的被告之一刘亚非一家对公司提起反诉,诉公司诽谤,要求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3-028号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就与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已于2022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向公司返还6,500万元并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并获受理。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关于本案的《民事裁定书》,判决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亚洲仿真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公司向香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香洲法院依法立案受理。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香洲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香洲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07月14日、2022年11月9日、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21日、2023年11月7日、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2-030号、2022-042号、2023-029号、2023-031号、2023-040号、2024-043号公告。亚洲仿真负有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仍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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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绪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礼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礼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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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绪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礼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礼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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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