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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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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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5,793.02万元,同比增长76.29%,主要是报告期内伏美替尼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50,558.6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984.71万元,同比增长121.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6,096.82万元,同比增长124.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8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捷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林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硕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严骏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80423292
联系邮箱:ir@allis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艾力斯”)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55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9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045,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113,150,354.3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549,645.6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8,802,042.15元,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863,484.82元,本年度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8,674,754.62元(含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159,621.59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595,000,000.00元,使用结项募投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30,165.96元,收到的银行利息和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129,957,317.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58,802,042.15元。详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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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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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专用账户余额部分转入上述其他专用账户中,转出金额将继续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用账户已销户。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用账户已销户。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艾力斯”)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0201013501263105”),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62478959465”)。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账户注销之日起失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3年3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度,本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8,016,190.9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95,000,000.00元。
2024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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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471.39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其中暂停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抑制剂项目、c-MET抑制剂项目、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临床研究和IIIB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的后续投入,合计减少后续投入人民币19,623.70万元;减少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联合VEGFR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6,831.00万元,以上累计调整金额人民币26,454.70万元。上述调整金额以及新增投入人民币14,471.39万元将用于增加针对一线治疗 III 期研究的临床项目投入、调整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研发项目、增加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 临床研究、KRAS 抑制剂临床研究及新辅助临床研究等新的临床项目以及KRAS-G12D抑制剂项目及SOS1抑制剂项目等新的非临床项目,同时调整EGFR C797S抑制剂项目名称为第四代EGFR-TKI。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民币76,290.70万元增至人民币90,762.09万元,新增投入人民币14,471.39万元由公司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新增部分子项目,其中,暂停RET抑制剂项目、联合C-MET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和KRAS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23,004.00万元。减少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联合VEGFR抑制剂临床研究、真实世界研究、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临床研究、新辅助临床研究共计5个子项目的后续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13,436.62万元。增加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项目和第四代EGFR-TKI的项目投入,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6,204.60万元。新增新药发现项目、伏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究、第四代EGFR-TKI临床研究、KRAS G12D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46,089.80万元。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民币90,762.09万元增至人民币106,615.87万元,新增投入人民币15,853.78万元由公司原“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94万元及结项的募投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206.84万元(合计人民币15,853.78万元)进行补充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51,284.80万元。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减少网点场地租赁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装修费用、产品上市会议、患者教育项目投资,合计减少投入人民币2,693.11万元;增加专家研讨会、学术会议和其他项目,合计增加投入人民币2,693.11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20.00万元变更为投资新项目“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确定原募投项目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入新药研发项目;同意调整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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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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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总部大楼已于2022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发的《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竣工结算于2024年1月16日完成,2024年5月24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注2:本公司已完成财务 ERP,OA以及其他部分业务部门相关信息化系统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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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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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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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
至202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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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杜锦豪、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5年2月完成,更名涉及的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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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1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或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80423292
传真:021-80423291
电子邮箱:ir@allist.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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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5年2月完成,更名涉及的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效果进行了认真评价,内容客观、真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锦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4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员工以战略目标为导向,有序推进经营业务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公平、独立、客观的原则尽职尽责开展工作,监督、沟通、评估公司审计工作。为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分别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阳佳余、吕超、严骏、朱圣韬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92,5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了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了年度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4日(周三)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下转3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