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0,13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1,842,718.00元(含税)。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发电装机容量609.60万千瓦,已形成风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燃煤纯凝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多种类电源发电业务组合,其中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56.35%。
1.2024年全国和福建省、贵州省电力市场概述(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19.5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58.2%。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其中,水电3,349小时,核电7,683小时,火电4,400小时,并网风电2,12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小时。
2024年,福建省全年发电量累计完成3,54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4%;全社会用电量3,331.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2%。贵州省全年发电量累计完成2,591.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3%;全社会用电量1,901.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3%。
(1)2024年全国和福建省、贵州省发电量、全社会用电量、年底总装机数据统计表:
■
(2).2024年福建省各电源种类发电量和各运营发电设备装机容量统计图
■
2.公司发电业务在福建、贵州区域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以清洁能源发电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为主的电力企业,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风电业务装机规模位居福建省前列。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609.60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180.9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156.00万千瓦、热电联产134.11万千瓦、燃煤纯凝发电132.00万千瓦、光伏发电6.59万千瓦。
2024年公司在福建区域总发电量178.42亿千瓦时,占福建省总发电量的5.03%。其中:风电发电量60.14亿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24.13%;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发电量118.15亿千瓦时,占福建省火电发电量的6.13%。
2024年公司在贵州区域总发电量62.62亿千瓦时,占贵州省总发电量的2.42%,占贵州省火电发电量的3.75%。
■
3.公司供热业务在福建区域的行业地位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以集中供热取代工业园区分散供热,公司保持福建省工业园区供热市场的龙头地位,供热规模和供热能力位居福建省前列。
(二)经营模式
公司天然气发电、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燃煤纯凝发电)、新能源发电(含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所生产的电力产品全部销售给电网公司、售电公司和市场批发用户等,热力产品销售给工业园区用热企业;福能南纺根据市场需求,生产销售机织布和针刺、水刺非织造布等产业用纺织品。
(三)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发电量(供热量)、燃料成本、风力资源、上网电价(热价)等因素影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取得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65.6万千瓦)、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工程项目(130万千瓦)核准,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2月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万手(2,83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截至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8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063,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254号”验资报告。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第三次修订。
2018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392,252.09 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85,876,497.05 元。具体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88,741,578.97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己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69号”鉴证报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8,741,578.97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0月10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根据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根据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5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0月18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5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根据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6.7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8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6.7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策,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应付未付质保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前述项目质保金,直至公司募投项目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认为:福能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福能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福能股份2024年度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单位: 元
■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5年度
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88,177,628.42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0,13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1,842,71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二、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让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于2025年半年度以不低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方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上述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3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17:00在福建省能源石化大厦3A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演先生和监事彭家清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演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28.3亿元“福能转债”到期兑付股份变动情况,结合《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公司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的《章程》作如下修订:
■
■
■
公司代码:600483 公司简称:福能股份
(下转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