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303,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创始人构建的“智慧光明城”目标,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是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采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着眼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服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在辽宁、北京、重庆、成都、海南、广州共拥有127家眼科服务机构,其中,沈阳何氏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国际眼科理事会眼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
1、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智慧化的眼健康管理服务。针对用户当前的眼健康需求,公司依托先进医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中除了诊治常规的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以及干眼、中医等特色诊疗服务之外,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手术及视功能训练等视光服务。此外还引入了基因、干细胞等创新技术,开展更具精准性的医疗服务。对于用户的眼健康需求,公司则主要是着眼于进行早期的眼疾病预防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布局。
公司主要诊疗项目、业务内容和开展主体如下:
■
2、主要经营模式
(1) 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实践,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由初级眼保健服务、二级眼保健服务、三级眼保健服务组成,以双向转诊、上下联动、便捷患者为主要特征。初级、二级、三级眼保健服务功能分别定位为预防与康复、常见眼病诊疗和区域疑难眼病诊疗。
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以患者为中心,较好地适应了我国眼科医疗服务资源“全国分散、地区集中”的市场格局,有效解决了服务区域半径问题;同时通过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支持、下级医院患者可以转诊到上级医院或得到专家会诊,优化了资源配置,方便了患者就诊。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医护人员、诊疗设备等资源,发挥公司在医疗技术和经验、医师培训体系以及品牌、区域复制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有利于眼病的预防、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统一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镜架、镜片等视光材料。为保证公司的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公司采用集团统一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来确定产品供应商目录。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需求分别与公司确定的合格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为保证公司能及时、稳定获取高质量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持续符合公司要求。
(3)集团管控管理模式
公司要求做到风险管理全面覆盖、全程预防、全员参与。公司建立并完善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的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品牌、产品、运营、财务、数据、人才在内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推行定期专项风险识别与测评,全面规避经营风险。
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公司一方面通过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临床诊疗路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等,实现集中管控,共享采购渠道、医疗资源,保证诊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而保证整体医疗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建院流程、专业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业务快速布局,不断产生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针对视光服务,公司对视光门店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采购管理。按照视光门店设置场所和功能,公司视光门店可分为医院店、门诊店与验配店。医院店设置于医院中、门诊店设置于门诊或诊所中,由门店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管理;验配店主要集中于沈阳地区,由何氏视光管理。
(4)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就诊模式
为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特别是满足广大眼病患者在眼专科领域的纵深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公司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医院线上平台,为患者提供在线问诊、药品配送、数字化健康管理等服务。提升院前、院中、院后的连续性便捷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升行业品牌影响力,将服务延伸到互联网医疗市场,构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管理体系。公司依托互联网医院和大数据平台,搭建智慧云医疗平台,推进智慧“眼管站”建设,深度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医疗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推进创新技术应用下沉,推动近视防控模式、糖尿病慢病管理模式落地,提高基层慢病监测能力和眼病预防能力,打通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
(5)数字化+AI赋能的诊疗及管理模式
本集团以“降本、增效、拓边界”为核心目标,通过数字化转型与AI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了覆盖医疗全链条的智能化体系,重点在以下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1)智能化数据采集与分析
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如自动化屈光检测仪、数字化眼底相机)实现精准数据采集,结合AI辅助诊断技术,提升基层筛查效率。同时,依托数字化社区筛查系统,替代传统纸质化流程,实现患者全链路数据追踪与管理。
2)精准化客户运营
基于CRM(客户关系管理)与SCRM(社会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构建患者标签体系,针对不同需求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如精准宣教、复诊提醒及增值健康管理方案,从而提升患者依从性与满意度。
该模式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了从筛查、诊疗到随访的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
3)数据资产体系构建
整合HIS、CRM等12大系统数据,建立“患者-诊疗-设备-耗材”四维数据图谱,打破数据孤岛,为精准医疗决策提供底层支撑。
4)数据中台驱动战略
搭建标准化业务中台,实现临床服务、视光服务等六大业务模块全链协同;数据中台整合电子病历、影像检查等数十类数据源;智能应用场景拓展至导诊、诊疗辅助、会员营销等八大领域。
5)AI赋能临床服务整合优化
深度整合AI辅助诊断系统,建设眼科专科AI影像云平台,开发多模态数据融合决策系统,生成3D眼健康数字孪生模型,并升级智能硬件,提升检查准确率和数据丰富度。在角膜塑形镜验配方面,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建立的VST设计的算法模型,在角膜塑形镜验配领域展现出了显著的优势。这一模型通过深度学习能够快速处理大量数据,从而提高验配效率,使患者更快地获得最适合自己的角膜塑形镜。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蜻蜓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分别为全自动视网膜血管曲率分析系统、全自动视网膜血管直径分析系统。
6) 基因与AI技术赋能的糖尿病眼病数智管理新模式
在基因技术指导下精准控糖,制定个性化慢病管理方案,借助AI技术联通医院与家庭,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糖尿病眼病防控效率,与省级、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组建“沈阳市糖尿病眼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获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7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wfCV56HK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晋峰先生,副总经理郑春晖先生,财务总监何跃华先生,独立董事朱杰女士,保荐代表人钟坚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wfCV56HK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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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琦
电话:024-23882921
邮箱:zhengquanbu@hsyk.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
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增加及公司内部治理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8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9.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5月2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晋峰、孙琦
联系电话:024-23882921
传真:024-2388292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103”
2、投票简称为“何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下转66版)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与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32.95%,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63.19%,主要是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3)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长54.88%,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眼镜货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94.1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年终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95.7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41.51%,主要系报告期内医保周转金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长38.41%,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眼镜货款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长34.67%,主要系装修费摊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增长主要系外币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与原因说明:
(1)2025年1-3月财务费用-1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8.91%,主要系银行利息下降的影响;
(2)2025年1-3月其他收益66.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13%,主要系报告期政府补助较同期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投资基金公司确认的损益;
(5)2025年1-3月信用减值损失-38.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36%,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2025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4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63%,主要系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7)2025年1-3月资产处置收益-1.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4.21%,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8)2025年1-3月营业外收入1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8.99%,主要系报告期违约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9)2025年1-3月营业外支出26.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68%,主要系报告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跃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跃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