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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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阅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026,47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22,719股,即155,303,75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3,295,56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如在本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津贴标准为:(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2)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3)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年6万元。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高管的薪酬与津贴标准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高管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伟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晋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地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8年12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因市场环境、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该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情况,动态调整布局,如有需求,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8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报酬方案如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人员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监事会会议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方面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以及行业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并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 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398,159.6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337,144.9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4,800,574.1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1,337,144.9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026,47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22,719股,即155,303,75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3,295,56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足,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5,287,264.39元,超过3000万元且高于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的现金回报,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 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