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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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2025年4月25日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
(三)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萍萍
联系电话:021-60978935
联系传真:021-50808106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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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5-013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董事柯炳华先生、马钧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96,791万元,同比上年 462,512万元增长29.03%。2024年实现净利润81,081万元,同比上年65,047万元增长24.65%;其中,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77,227万元,同比上年60,900万元增长26.8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5年宏观市场预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2025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约4亿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890,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528,6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9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对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和离任)发放2024年度奖金合计435.33万元。
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合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柯桂华、副董事长柯炳华、董事柯磊、董事裴振东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月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构成。月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年终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于下一年度发放。
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方案合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柯桂华、副董事长柯炳华、董事柯磊、董事裴振东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等情况,相关服务费用预计与2024年度持平。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5-01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1:00时以现场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5年宏观市场预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2025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约4亿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时,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符合真实、客观、透明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在2024年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等情况,相关服务费用预计与2024年度持平。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5-016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金额,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3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3,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6%;公司对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无逾期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公司控股子公司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类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
2、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元
■
3、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元
■
4、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的期限内发生的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中被担保人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作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控股子公司均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3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3,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6%;公司对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5-018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案件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姚丽珍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40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预计费用140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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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众华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