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9版)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马晓丹女士、高广军先生已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因表决人数不足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1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租所属相关资产,首次公开挂牌出租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由于本次拟出租资产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目前挂牌承租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履行评估结果备案程序,已经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拟出租26宗海域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位于獐子岛镇南部深远海域,权利人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獐子岛集团”),用途为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合计11,951.0498公顷(179,266亩)。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挂牌出租事宜将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26宗海域位于獐子岛镇南部深远海域,水深45-50米,细砂、极细砂底质。海域使用金缴纳方式为逐年缴纳,年缴纳标准为40元/亩,26宗海域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717.06万元。
(二)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26宗海域使用权抵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资产价值
本次拟出租海域使用权无账面价值。
(四)评估情况
本次拟出租海域使用权由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25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部分资产涉及的其26处海域使用权租金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拟出租海域使用权年租金评估价值为46.84元/亩,26宗海域年租金评估价值为839.68万元。本次拟出租期限为6年(无免租期),出租期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038.08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相关交易协议条款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支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此次公开挂牌出租事项的推进所需,董事会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筹备挂牌出租的相关手续、预先发布挂牌出租资产相关信息等事宜,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挂牌后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意向承租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五、定价依据
首次公开挂牌出租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六、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租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因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因此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因本次交易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尚待完成公开挂牌后方能确定。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拟出租海域属于獐子岛集团规划的非核心海域内,受周期性海洋环境影响较大,自2021年至今未开展底播苗种投入,2024年公司已对该区域开展了海底清区作业,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同时,该海域纵跨国家渔业部门规划的禁渔区线内外,是非法船只偷捕重灾区,离岸较远管控难度较大。拟出租海域使用权因抵押在银行无法全面放弃,闲置状态下每年仍需缴纳717.06万元的海域使用金,无效支出产生非必要的成本。
鉴于上述因素,若能将该部分海域对外出租,盘活了闲置资产,将一定程度上抵销海域使用金成本,给企业带来正向收益。若上述海域使用权以评估备案价值出租成交,预计公司每年可回收流动资金839.68万元,增加利润约792.15万元,增加净资产约792.15万元(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1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0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姜大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战成敏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国红先生、史达先生、宋坚先生、张晓东先生已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9)。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未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等相关指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1)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度经营计划请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二)公司近期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部分内容。
(2)2025年度投资计划
1)投资计划内容
2025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不超过32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2,989万元,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主要项目包括加工厂升级改造、养殖业船只、销售门店升级等投资。股权投资计划总额不超过375万元,主要为公司拟参股与控股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海事大学合资成立的智能装备公司,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3750万元,公司计划持股比例不超过10%。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可有效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瓶颈问题,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3)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不代表实际投资情况,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计划项目的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类型、项目个数及项目金额等调整事宜。本议案不代表对具体项目实施的审批决策,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具体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2亿元;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8亿元;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8亿元;
(4)向中国工商银行普兰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7亿元;
(5)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8亿元;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2亿元。
以上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9.5亿元,与截止2024年末公司银行贷款金额基本一致。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的申请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信批复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具体办理申请授信融资、签约续约等相关事宜。具体授信及贷款种类、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9、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德伟、张昱、路珂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战成敏、姜大为回避表决。
为落实公司“降本增效、聚焦发展”的经营策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公司审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规定》,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导向,通过责任制落实与目标任务达成的深度绑定,构建激励与约束并行的薪酬体系。基本工资按制度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管理模块的综合表现,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拟定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并监督执行,并报董事会批准。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王国红、史达、宋坚、张晓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2)。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7、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4)。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1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0:00-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1号会议室
8、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提案9.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邦
联系电话:0411-39016969
传真:0411-390161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116007
电子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9。
2、投票简称:“獐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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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性质:
委托方持股数量:
委托方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方(签字):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0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暂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议案内容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马晓丹、高广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监事会认为:因表决人数不足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挂牌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