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情况

2024年,中国建筑业在宏观经济持续调整和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374亿元,同比增长3.2%;全国建筑业总产值326,501亿元,同比增长3.9%。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基建投资仍然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尤其是在“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的引领下,新能源、绿色建筑、智能交通等领域的投资增速显著。

基建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大领域:交通、仓储和邮政:随着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深入推进,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尤其是轨道交通、城际铁路和智慧物流体系的建设。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发展的背景下,水利工程、生态修复、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持续增加;水电热气生产和供应: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增速最快,尤其是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成为基建投资的重点方向。

在政策层面,国家继续加大对建筑业的支持力度。202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此外,区域发展战略如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为建筑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覆盖道路、桥梁、轨道交通、供水排水、智慧城市等领域。2022-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预计从65%提升至70%,建筑业将在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城市更新政策推动下快速发展。

(2)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事市政、轨道交通、房屋建筑领域的工程建设,具有城市道路、高架立交、公路桥梁、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地下空间及综合管廊)、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工程的综合施工技术、资质和业绩,诚信经营、技术创新,不断提供优质工程和优良服务。公司系国内首家获得“双特双甲”资质的民营企业,历经多年积累和发展,完善质量管控体系,深耕“长三角”区域,专注轨道交通及地下结构工程领域,树立了宏润品牌的良好形象,赢得市场广泛认可。

公司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共10项、11次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14次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4次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15次国家优质工程奖,32次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并被授予全国建筑业百强企业、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3)主营业务概况

1)建筑业

2024年,公司面对仍然严峻的行业形势,积极应对,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公司深耕“长三角”优势地区,2024年度建筑业新承接工程41.78亿元。公司新中标广东珠江桥年产10万吨调味品新建项目、宣城市200MW/400MWh储能电站及相关配套生产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站进厂道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伸工程土建2标项目、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3#、4#码头项目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项目。

2024年,公司承接的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长龙岗特长隧道顺利贯通,标志着公司在暗挖施工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达到了新高度;上海跨铜川路及真如港段H型通道项目矩形顶管顺利贯通,使得公司在地下工程非开挖技术的积累进一步沉淀;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3#、4#码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开创了港航专业施工新领域。截至2024年底,公司累计完成盾构掘进320公里。

报告期,公司荣获“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奖”1项、浙江省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工程4项,各类省级优质工程、优质结构8项;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项目2项,省市级文明工地16项、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国家级4项,省市级7项。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加强研发投入,2024年度,公司发布团体标准1项(主编),在编团标、地标4项;申报省级工法5项,评审通过3项;申报并评审通过冶金建设行业协会工法3项;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7项;受理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28项。

2)新能源行业

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通过多个项目的签约、投资及战略合作,逐步构建了新能源业务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2024年度,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完成发电量13,296万度。子公司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在水东镇投资建设约200MW/400MWh的储能电站及相关配套生产项目;子公司安徽恒强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和平县浰源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司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产业基地、零碳产业园、风光储、综合能源等领域开展重点项目合作。

3)房地产行业

近年来,公司房地产业务围绕去库存、加快销售展开,现有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东北、华东等地。公司近年无

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完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新增134,770,88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37,270,889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宏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降低,资产结构更加稳健。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上述报告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132,191.64万元,减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10,900.33万元,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8,175.15万元。

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7亿元总额不超过2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李剑彤、郑恩海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1、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于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震敏主持,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1、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1)同意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较好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客观、准确,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4)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3、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

为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决定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7亿元,总额不超过2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详情如下表: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资本31,3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258号,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2,756.34万元,净资产21,346.91万元,资产负债率50.07%,2024年度营业收入-15.34万元,营业利润25.78万元,净利润59.69万元。

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3日,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7号,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9,019.43万元,净资产25,300.29万元,资产负债率82.65%,2024年度营业收入71,640.97万元,营业利润-16,812.11万元,净利润-13,386.94万元。

上述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更好地推进其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总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2,056.73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8%。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22亿元,其中包含已实际发生的32,056.73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12,897.50万元,计提明细如下(收益以“-”号填列):

单位: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4年度公司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053.84万元,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743.99万元,合计12,797.83万元。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按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056.79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按照估计售价减去已发生成本或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35.09万元。

对于固定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67.90万元。

公司本期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宁波海瑞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相关会计准则,计提商誉减值金额为253.4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等影响资产减值损失净额12,897.5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2,897.5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132,191.64万元,减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10,900.33万元,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8,175.15万元。

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237,270,88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2,467,010股后的1,224,803,879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22,480,387.9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相关说明

1、以上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业绩达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等情况发放。

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后)。

3、关于监事薪酬

按照监事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成立(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9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03,338.19万元(未经审计)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未经审计)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未经审计)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叶庚波,200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郡莹,202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公告编号:2025-02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一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062.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8日(周日)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公告及议案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 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2 邮箱:zhengguojun@chinahongr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062,投票简称:“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公司(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3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为 134,770,88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19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3,999,999.99元(含税)后的余额495,999,998.20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032,933.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967,064.52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59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279.54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818.56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印花税 122,772.46元,该项税款已于2025年1月申报缴纳。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 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79.54 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24.03 万元,合计20,703.57 万元。公司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25日披露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24.03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79.54万元,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