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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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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2、其他合并范围新增

单元:万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等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3、合并范围减少

二、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50.59%,主要系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37.3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49.39%,主要系本期收到业绩补偿款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47.79%,主要系本期发生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增加所致;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末减少91.64%,主要系本期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59.92%,主要系报告期内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和仙桃市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增加工程投入所致;

7)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4.51%,主要系报告期计提折旧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减少所致;

8)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77.66%,主要系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47.8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归还导致。

10)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51.57%,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租赁期的缩短和租赁款的支付,期末租赁负债相应减少;

11)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89.54%,主要系本期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所致;

12)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减少47.3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提供担保下降所致;

13) 递延收益较上年末增加234.88%,主要系本期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所致;

14)库存股较上年末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回购的库存股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增加283.28%,主要系本期计提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0.13%,主要系报告期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债务重组收益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4.30%,主要系上年计提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商誉减值所致;

3)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7.2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优化资产,处置无形资产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08.5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赔偿与罚款支出以及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4、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450.8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29.48%,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和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8.6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因处置子公司形成的拆借本息及收回业绩补偿款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9.70%,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1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本次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3,514,275.5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0,993,191.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099,319.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6,431,614.32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395,867,692.25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7,457,794.12元。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8,551,998.69元。

4、2024年度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总金额为94,132,795.17元(含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因此,如上述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总额预计为692,684,793.8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4.89%。

(二)调整原则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9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1,436,916,027.7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虽然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母公司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但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分析,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确保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按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过去12个月内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将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及公司经营需求综合考虑是否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1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按照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其影响金额详细见下表:

单位: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1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拟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050.00万元。公司2024年与中联重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总金额为6,228.97万元。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申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发生关联销售、采购基本情况如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44054

注册资本:867,799.2236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等。

公司经营状况:2024年度资产总额12,374,569.13万元,负债总额6,390,764.18万元,净资产5,713,708.46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4,547,818.45万元,净利润352,037.75万元(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61%的股份,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与公司旗下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及产品、采购环卫机械零部件及环卫改装车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联重科签订了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甲方向乙方采购底盘、结构件类的零部件等产品;乙方向甲方采购胶管、接头、润滑油等原材料,预计发生总金额为8,050.00万元。

定价政策:产品与服务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完成产品销售并收到回款后,以电汇、票据、其他方式等结算。

生效条件和日期:在本协议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生效后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1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翠娟,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祖荣,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2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2、委托理财金额: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日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日常经营节余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金额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日均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优先选择商业银行,参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满足公司正常营运的前提下,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均为短期投资,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5、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

2、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自有闲置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对短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2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为280,000.00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49,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31,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单位: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德泽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通山县通大水治理技术有限公司、通山县星舟水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的其中一位股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该股东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且其余股东均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综上,以上控股子公司的政府方出资代表股东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李首元

经营范围: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7,632.00万元,总负债为107,973.8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5,598.29万元),净资产39,658.1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0,132.82万元,利润总额4,322.02万元,净利润3,950.55万元。(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A

2、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黄辉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下转143版)

(上接141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马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巫姗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