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6,913,9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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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品种可分为自主生产药品和第三方合作药品两大类,根据不同产品品种特性,结合公司所具有的资源及优势,形成不同的业务模式,具体可分为:(一)自主生产药品业务,(二)第三方合作药品业务,(三)原料药业务,(四)药品原材料销售业务,(五)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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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产品中,自主生产药品由维奥制药生产销售。自主生产药品主要有以下5种,多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或竞品较少的特色药,且全部为2024版国家医保目录内产品:
1、适用于糖尿病的第三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2020年4月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6月在第五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截至报告期末,该产品中标的省份共25个。
2、民族药产品,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彝药古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
3、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贝易平■),2018年6月通过一致性评价。质量标准提升的补充申请于2022年3月7日获得审评。
4、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的多潘立酮片(维动啉■),2019年9月通过一致性评价,2020年8月在第三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截至报告期末,该产品中标的省份共23个。
5、适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自产的米格列醇原料、醋氯芬酸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其中醋氯芬酸原料已形成对外销售。
第三方合作药品中的瓜蒌皮注射液(新通■)、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均为公司与知名药企合作开发产品,公司与生产企业共同开发新药品种,生产企业取得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生产,公司负责药品的推广。
1、瓜蒌皮注射液(新通■)的合作模式为:公司负责原材料瓜蒌皮的供应;上海医药采购公司的瓜蒌皮原材料后,负责瓜蒌皮注射液的生产,并将产品的推广权授予公司。2024年12月起公司与该产品终止合作。
2、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的合作模式为:公司拥有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子公司北京康元与西安利君共同拥有新药证书,西安利君拥有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享有产品的全国独家推广权。2024年3月起公司暂停该产品的市场供应。
3、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卫美佳■)、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维力能■)、大株红景天注射液、注射用磷酸川芎嗪(非可安■)、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卫衡素■)、盐酸二甲弗林注射液(忆复新■)等产品由控股子公司博斯泰接受上游生产/销售企业的委托在内蒙古区域进行推广,其中盐酸二甲弗林注射液同时也在辽宁进行推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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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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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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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股份质押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5,186,000股,解除后高帆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5,186,800股;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593,400股,解除后高帆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2,593,400股;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先生本次质押股份2,450,000股,解除质押2,593,400股,本次质押及解除后高帆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2,450,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高帆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
(三)设立分公司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具体详见《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同意成立成都分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成都分公司的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6.45元/股向33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3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因临时增加了议案,并于2025年4月18日发送了补充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胡明女士、肖兴刚先生、冯岚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独立董事胡明女士、肖兴刚先生、冯岚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胡明女士、肖兴刚先生、冯岚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883,906.60元,较上年同期667,038,998.92元减少2.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28,802.86元,较上年同期15,386,479.71元增加198.5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4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现有总股本190,677,75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763,800股,余186,913,9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691,3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博斯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张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内蒙古博斯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公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涉及自身利益全体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6.4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金额52,424.20元,主要为本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1.56%,主要系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0,00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7.34%,主要系期初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221.29万元,主要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向供应商预付货款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支付新建车间工程款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前期预付的设备款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54.6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1,250.12万元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8)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68.75%,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33.40%,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以及房产税等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92.9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68.75%,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待转销项税额随之减少所致;
(1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53.11%,主要系第三方合作产品终止合作,营业成本投入减少所致;
(1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2.6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2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4.23%,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较同期减少1,818.50万元所致;
(1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8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4.3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减少,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3.1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报废或闲置固定资产所致;
(1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3.01%,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罚没市场履约金,本期无此收入所致;
(2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6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益性捐赠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3.10%,主要系其他收益减少对应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5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818.50万元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907.0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1,250.12万元银行借款、收到股权激励认购款2,218.80万元以及上年同期支付股权回购款2,450.67万元综合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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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事宜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2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33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3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4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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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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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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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许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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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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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3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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