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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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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33 公司简称:泰坦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64,436,977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1,510,588.39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通过提供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和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满足科研工作者、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人员的科研相关需求,目前已成为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

公司致力于为国内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及产业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首先,公司通过销售人员日常销售维护及服务,对客户研发方向、历史采购数据及行业趋势进行分析,掌握了客户需求。然后,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研发建设了自主品牌,并以OEM的模式进行生产。同时,为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公司外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并与自主品牌产品共同形成完整的产品矩阵,对外实现销售。最后,公司通过建设科学服务平台“探索平台”、建立仓储物流系统等,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方便、快捷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客户可以在公司“探索平台”上自主选择购买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和第三方品牌产品,并进行一站式采购。

公司产品覆盖了客户研发准备、研发过程、研发后期和生产质控等科学研发各个阶段,下游客户涵盖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和创新研发型企业等,分布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日化、分析检测、智能制造等各领域。

公司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1、科研试剂

科研试剂主要指在科学研究和分析检测过程中用到的化学和生物试剂。科研试剂在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实验中科研试剂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前沿创新的过程选择与结果体现。目前公司科研试剂根据产品特性、品类、品牌和应用等因素主要分为高端试剂和通用试剂两大类,拥有四个自主试剂品牌: Adamas、Adamas life、TEDIA和Greagent,同时对外销售Sigma-Aldrich、Merck、Fisher、TCI等国际知名品牌,提供了超过数百万种不同试剂、形成较完善的科研试剂产品线。

(1)高端试剂

高端试剂是指用于分析检测、生命科学、化学合成、材料科学、电子化学等领域的科研试剂,具有品种多、用量小、品质高、价格贵、获取难度较大等特点,主要包括各类合成砌块、材料单体、生物标记物、高纯金属、特种催化剂、标准对照品、色谱试剂、生物试剂等,主要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食品日化等领域。

(2)通用试剂

通用试剂是指用于化学实验、分析化验、研究试验、教学实验和化学配方的常用化学品,具有用量大、价格低、获取难度较小等特点,主要包括各类酸、碱、盐、有机试剂、常规溶剂、无机化合物等,是各类应用领域的常规基础科研试剂。

2、特种化学品

特种化学品是指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功能性助剂,主要包括醇醚酯类、异构烷烃类、碳氢溶剂、单官能溶剂和多官能溶剂等,具有用量大、需要持续试样、指标参数随客户工艺调整等特点,主要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食品日化、涂料油墨等工业领域。

3、科研仪器及耗材

科研仪器及耗材主要指在科学研究和分析检测过程中用到的研发设备及相关消耗材料。科研仪器及耗材在科技创新中亦具有重要地位,为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提供实验工具,是科技创新“工具库”。目前公司科研仪器及耗材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拥有两个自主仪器和耗材品牌:Titan Scientific及Titan,同时并外购了梅特勒-托利多(METTLER TOLEDO)、安捷伦(Agilent)、珀金埃尔默(PerkinElmer)、赛默飞(Thermo-Fisher)、3M、康宁(Corning)等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形成较完善的产品线。

(1)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科研实验中所需要的基础研发设备,主要面向客户包括生物制药、石油化工、食品日化、环保环境、检验检疫、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等领域的企业,及高校院所、政府机构等,产品主要包括搅拌、分散乳化、天平、水分仪、滴定仪、温控设备、烘箱培养箱、纯水系统、紫外分光光度计、TOC、离心机、真空泵、平行反应仪、气体检测仪及气液相等实验室通用仪器和分析仪器等。

(2)实验耗材

实验耗材是指科研实验中所需要消耗的材料,主要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化工化学、食品日化、水资源保护、分析检测等工业领域客户,及高校、研究所、安监、质检等政府机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耗材、生物耗材、常规耗材和安防产品等。

4、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

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主要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与科研相关的配套实验室设计建设和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具体包含:

(1)实验室建设

公司为客户提供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从实验室的需求分析、整体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装修到实验室的日常维护运营等一体化全方位服务,确保科研人员拥有安全环保的实验室环境。

“Titan Scientific Lab”是公司针对不同需求的实验室建设环节推出的品牌,包括:生物医药研发实验室、科研教学平台实验室、国内国际认证实验室、生物医药洁净实验室、新能源高标准实验室、环境检测实验室等。公司聚焦通风控制、高低温环境、耐腐蚀环境、超净环境,为各种不同实验室提供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性、舒适性、环保性和节能性,并逐步拓展服务至实验室维保、产品更换与升级及搬迁等服务。

(2)科研信息化服务

公司的科研信息化服务销售的是软件产品,以研制或外购的标准化模块为载体,为客户提供研发管理、实验记录、分析检测、质量控制的系统解决方案。

“Titan SRM”是公司的研发信息化系统品牌,是以研制或外购的标准化模块为载体的软件产品,能够将各类科研相关的数据信息整合,为研发的知识积累和决策支持提供保障,主要包含:研发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实验记录本、分析检测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挖掘工具等四大系统,形成完善的实验室管理解决方案。同时,“Titan SRM”还能直接对接“探索平台”,便于客户科研物资采购。“Titan SRM”已有效应用到国内多家生物医药领军企业。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与业务高度匹配的销售、产品开发、采购、生产模式,实现从客户需求收集、产品定义与设计、采购与生产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以终端客户为主,直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公司采取自主品牌与第三方品牌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在建立Adamas、Greagent等自主品牌的同时,还对外销售赛默飞、陶氏化学、3M等国际知名厂商产品。公司通过对下游客户需求的判断,将采购的第三方品牌产品与公司自主品牌产品相结合,共同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

2、产品开发模式(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结合自身研发优势,不断推出符合客户要求的自主品牌产品。针对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种类较多的特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产品研发模式。

首先,公司针对每个产品线设立了相应的产品部,通过客户访谈、客户咨询及数据挖掘、前沿技术及应用趋势等多个维度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其次,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基础,深入分析市场环境、竞争态势、市场切入点等,确定客户需求与市场供应的关联度。最终,在客户需求分析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公司运用自身专业能力进行产品标准化,确定产品的技术指标、产品包装规格、产品定价等,形成和客户需求匹配的标准化产品。

3、采购模式

公司各产品线设立对应的采购部门,负责产品采购。公司通过ERP系统进行管理,新供应商需要经过相应的资质审核进入供应商目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的预测及产品、原材料的库存,确定产品和原材料的需求计划,并据此进行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品牌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产品大部分通过OEM模式进行生产,少部分自主生产。公司松江小昆山基地具备生物试剂、化学试剂的小批量生产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润度生物、迈皋仪器、勤翔仪器均具备相应产品系列的自主生产能力。

公司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主要为项目类产品,主要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其生产环节主要为前期通用软件的开发。公司通过对行业需求分析,搭建了相应的软件架构,通过开发测试形成通用软件产品,并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调整。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20)”。

科学服务行业是为从事科学研究和生产质量控制的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提供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升级、改造、信息化的科学服务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性行业。行业内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包括科研试剂、高端耗材、实验仪器、智能设备、科研信息化、特种化学品,同时通过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客户解决从常规的测试到复杂的研发项目中所遇到的各种挑战。科学服务行业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创新技术、采购便利性和综合服务的组合,促进客户科研的顺利进行,通过不断改进工艺技术,提高实验室生产力,提升客户价值,行业下游客户主要分布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日化、分析检测、智能制造、化工化学和科研机构等领域。

科学服务行业作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为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提供助力和保障的关键行业,其发展受到了各国的广泛重视,欧美日等科技强国均有强大的本土科学服务公司作为本国创新服务支撑,这些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形成一定规模,通过其高效的经营不仅能够提升本国协同创新速度和成果转化效率,降低科研物资的采购成本,还能保障科研物资安全和科研数据信息的安全有效,形成在行业标准制定时的话语权。

随着全球科研领域的蓬勃发展,科学服务行业在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关行业发展已基本成熟,市场竞争较为平稳。行业内公司,通过行业兼并收购,规模化发展,行业集中度呈上升趋势,也诞生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公司。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科学研究领域起步较晚,在科学研究领域的积累层面相较国外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但在国家政策对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下,我国科学研究支出保持了高速增长,也带动了国内科学服务行业在近年来迎来了较快速的发展。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以下特点:(1)产品领域广,产品种类繁多;(2)产品生产技术复杂多样;(3)客户需求多样化,产品和服务需要与客户需求匹配。

科学服务行业的技术门槛和行业特性密不可分,科学服务行业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科学服务行业参与者自主核心产品的先进性、产品矩阵的完善性和销售网络及仓储物流系统的布局范围等方面。核心产品的先进性是指参与者的产品在纯度、精密度、稳定性等方面具备优势;产品矩阵完善性是考虑到下游客户实验的复杂性、对基础实验产品种类需求的多样性,参与者的产品能够根据下游客户实验需求,为其提供合适的产品系列;销售网络及仓储物流系统是考虑到客户实验过程中对实验产品需求的及时性,参与者需要提前对行业有深入的服务布局,能够方便、及时、高效地对客户需求进行反应。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理事单位;是长三角高端分析检测试剂产业链的链主单位,董事长谢应波曾获得第二届徐汇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公司参与了1个国标和14个团标的编制,已登记企业标准1300余个,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化学试剂行业十强企业”。公司的科技领先性及技术创新性也得到了相应的认可,先后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报告期内,公司也被评为“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

公司目前市场上存在三种类型的竞争对手:

第一类是同样的综合服务型公司,如赛默飞(Thermo-Fisher)、德国默克(Merck KgaA)、丹纳赫(Danaher)、国药试剂等,从未来发展的角度看,该类型竞争对手将是公司未来主要竞争对手;第二类是在细分领域的专业性产品或服务公司,如试剂领域的西陇科学、阿拉丁,仪器耗材领域的安谱实验等,以某类产品或服务见长;第三类是国外品牌在国内的大型代理商。公司将在产品线层面同二三类竞争对手竞争。

为更好地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公司通过自主创新研发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双核驱动发展战略,推行产品服务的“平台化、专业化、个性化”,努力为国内科研工作者和质量控制人员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专注发展,目前已成功搭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全球供应链整合、专业化咨询的科学服务平台,并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科学服务提供商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产品购买及服务是科学服务行业全国领先的模式及发展趋势,双核驱动战略是全球巨头发展壮大的基础。

一方面,建立自主产品体系并不断发展。科学服务行业是为前沿科学研究和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服务,其产品开发方向与基础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科学服务企业需要根据下游服务客户的研究方向不断开发新产品,为其提供相应的综合服务。因此,科学服务领先企业需要不断加大研发和投入,通过自主核心技术打造出多品类、具有独特优势的高质量自主产品矩阵,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围绕服务客户建立行业基础设施。科学服务行业产品种类繁多,单一企业完全自主研发生产所有产品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因此企业需要外购第三方产品以丰富产品线,全面覆盖各类型产品,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同时,科学服务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和服务能力,提高客户体验和服务效率,需要科学服务企业建立覆盖客户的仓储、配送、专业服务体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352.06万元,同比增幅4.1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29万元,同比下降8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2.09万元,同比下降88.8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吉,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近三年尚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邀请招标的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数据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294.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508.09万元。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0.02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86.26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294.3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94.3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并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此事项还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24,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512,562.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328,56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184,001.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31号”《验资报告》。按照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聚源生物”)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聚源生物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此账户为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日,此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已悉数归还。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尚未归还。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2024 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7,192.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5]第 4-00027 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泰坦科技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泰坦科技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联系电话:021-60878330

联系人:朱群、陈飞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简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 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下转2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