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20 公司简称:爱普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146,64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67,614,799.32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5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概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香精、香料以及食品配料,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乳品、饮料、休闲零食、烘焙、日化、烟草等。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的门类代码为:C(制造业),次类代码为:CA(食品、饮料、烟草),大类代码为:14,大类简称为:食品制造业。

1、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简介

(1)香料香精

香料是一种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被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绝大多数香料在组成上是单一的,但也有一部分香料是组分不很复杂的混合体。香料的分子量一般不大于400,具有相当大的挥发性,由于香料的香气和(或)香味比较单调、或者较弱、或者持久性差,需经过调和配制成香精用于加香产品后间接消费。香料按来源分为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前者是指以植物、动物(或微生物)为原料,经物理方法、生物技术法或传统的食品工艺法加工所得的香料。后者是指天然动植物原料或煤炭石油原料经化学方法加工所得的香料。

香精是由香料和相应辅料构成的具有特定香气和(或)香味的复杂混合物,一般不直接消费,而是用于加香产品后被消费。香精按用途分为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和其他香精,在食品、饮料、日化、烟草、制药、纺织、饲料、皮革等众多行业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用于增加终端产品的香气和香味,且对终端产品的品质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2)食品配料

1)食品配料的定义和分类

食品配料是指公认安全的可食用物质,用于生产制备某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定义,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因此,国家将食品配料纳入食品,对其生产经营实施许可管理,从事食品配料的生产和流通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配料一般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一般都有严格的范围和用量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则没有用量的要求,可以按照终端产品需要自由选择添加,只要食品配料对终端产品有好处,就可以根据产品的性能和要求使用。

按照2021年6月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关于发布《食品配料分类》团体标准的公告,食品配料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类、油脂类、提取物、果蔬制品、可可及咖啡制品、乳制品等共18类。

2)工业巧克力的定义和分类

公司生产的食品配料产品主要为工业巧克力。工业巧克力是指可由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巧克力糖果、冰淇淋、焙烤食品和乳制品等食品的巧克力,亦可直接食用。

根据国家标准《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GB/T19343-2016),巧克力的主要分类如下:

2、行业发展概况

(1)香料香精

随着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日用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促进了香料香精行业增长。根据公开统计数据,全球香料香精市场2015年的销售额为241亿美元,2023年达到306亿美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2.3%,预计2025年将增至321亿美元。

近年来,我国香料香精行业进入了稳定快速发展的时期。2017年至2023年,国内香料香精行业市场销售额持续增长,至2023年已达到439亿元,较2022年同比上升2.6%,预计2026年有望突破500亿元。未来,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内部需求不断扩大的环境下,国内香料香精行业在企业规模、产品质量和销售额等各方面均将保持稳定提升。

(2)食品配料

现代化食品制造业及连锁食品经营业需要现代化食品配料工业的配合,国内外大中型食品饮料制造企业及连锁经营食品企业对中高端工业巧克力的需求也在逐年扩大。但由于国内食品配料制造业水平与国际领先企业在产能、品质及自动化制造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中高端、高品质工业巧克力产业仍然落后于下游食品制造企业的需求,需要大量进口。首先,国内现代化食品工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一批企业已迅速成长为国际或国内领先的食品饮料企业;其次,国外知名食品企业在中国的工厂以及连锁巨头中国门店的工业巧克力需求目前主要依靠进口满足,为优化产品成本、节省物流时间、实现就地供应,正在积极寻求中国工业巧克力的合格供应商。

中国是一个潜力巨大而未开发的巧克力市场,但面对国外品牌已经占优的局面,国内巧克力厂商需要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进行原料精选和设备升级,在技术上与国际接轨,注重市场创新,扩建营销网络,加强品牌经营,才能突破巧克力行业的寡头垄断状况。然而,近期可可豆期货价格快速波动,导致国内工业巧克力行业发展受阻。国内工业巧克力企业正在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积极协商合作应对原材料波动带来的风险与影响。

3、行业周期性

公司所处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等消费行业的上游产业,下游应用渗透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下游应用领域的多元化使得单一应用领域的周期性对行业的影响被冲抵;公司所处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紧密相连,下游消费领域尤其是食品饮料有较强的刚性需求。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强的抗周期性。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企业发展、社会责任、员工幸福、客户满意”的企业宗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产品优质、诚信高效”的质量方针及“安全和环保、创意和创新”的产品开发主题,注重人才、研发和设备投入。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香料香精行业知名企业之一,树立了“爱普”品牌在国内香料香精行业的重要地位。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之一和名列前茅的香料香精生产企业,是香精香料行业中为数不多的能与外资同台竞争的民族品牌之一。2024年度,公司获得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香妆行业领军企业”称号,魏中浩董事长获“香妆行业40年功勋人物”称号。

公司同时致力于向下游食品饮料企业提供“香精+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供应下游食品饮料企业生产所需的乳制品、工业巧克力等,公司在国内食品配料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

(二)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行业的重大影响

香精香料、食品配料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促进内需和消费密切相关。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并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主要完善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修订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并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等。这些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香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同时也为香精生产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法规依据,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目的是为了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并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消费潜力的释放。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香精、香料和食品配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食品配料贸易。

主要产品包括:香精(含食用香精和日用香精)、香料(含合成香料和天然香料)、食品配料(主要包括工业巧克力),同时经营国际知名品牌的乳制品(主要包括奶粉、黄油、奶酪、稀奶油等)等食品配料进口贸易业务。

公司主要销售的香精、香料以及食品配料产品,最终被广泛应用于乳品、饮料、休闲零食、烘焙、烟草等消费领域以及香水、牙膏、香皂、洗衣粉、膏霜、彩妆、香波沐浴露、香薰、空气清香剂等多种日化消费领域。

公司的巧克力产品为工业巧克力,即供应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冷冻饮品、烘焙食品、巧克力糖果和乳制品等食品的巧克力。按产品用途分,主要包括冷冻饮品用巧克力、烘焙用巧克力和成品巧克力。

公司主要巧克力产品明细及用途如下表所示: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生产业务

对于需求规模较大的常用原材料,计划部根据历史数据估算年需求量,由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批次采购;对于新研发产品和生产规模较小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销售部门订单到达计划部后,计划部核查库存材料,如发现无相应库存材料,则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收到计划后,与相应的研发、生产工程师联系,了解采购原料的特殊要求,取得其对原材料样品的确认后,发出订单购买。

(2)贸易业务

公司食品配料贸易以进口货物为主,需要根据对上下游厂商的调查及对市场的判断,提前3-6个月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锁定采购价格;而国内采购的少量配料则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即时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和部分备货相结合的模式来制定日常生产作业计划。销售部门对客户合同或订单审核后,结合库存情况制订销售计划,并发至计划部。计划部结合库存成品、原辅料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编制生产计划至相关部门和车间组织生产。生产部门按照相应生产计划准备所需物料、工具等,并开始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在生产完成后,品管部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司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对于不合格之产品,及时与生产、技术等部门取得联系,分析原因,妥善处理。产品经验收合格后,车间按产品类别分类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依据入库单和合格之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在全国重要省市设立销售子公司,自有销售团队可以针对重要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和业务渗透,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导入产品组合、香精和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全方位认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同时,与地方性贸易批发商合作,由其对接当地或周边地区的小规模客户,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辐射度和影响力,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通常情况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供货合同》或《购销合同》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并约定具体包装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改善服务水平,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积极推动销售体系优化,以直销模式与客户合作。销售模式由“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转变为“直销”,公司直销模式和原有经销模式下,与客户均采用买断式交易的方式。取消经销模式,客户拥有更多的自主经营权,能够激发其经营积极性,便于公司产品下沉,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对公司业务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香料香精及食品配料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等消费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公司业绩与下游消费产业景气度及公司自身的业务开展息息相关。

1、消费需求结构升级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乳品、饮料、休闲零食、烘焙、日化、烟草等下游消费领域,下游消费产业景气度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提振密切相关。政策推动、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理念转变、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以及销售渠道下沉等因素形成合力,释放了低线城市的消费潜力,推动国内消费需求结构性升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内需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政府持续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推动国内消费需求提升。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9万元,较上年增长6.3%,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增速更快,同时健康消费、可持续消费、理性消费理念兴起,我国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双双提升。随着国家持续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快递进村”工程已覆盖98%行政村,2023年国内农村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五年内增长10倍),冷链物流与仓储覆盖下沉,同时,传统电商、社区团购、即时零售、商超等销售渠道不断发展,物流平台配送模式不断创新,为提振居民消费提供物流基础,重构消费时空维度,推动国内消费需求结构性升级。

2、多元业务产业协同

公司始终秉持“以香精香料为引领,食品配料融合发展”的理念,以稳健发展为基础保障,聚焦香精香料、食品配料核心业务,深入推进构建香精、香料、食品配料三大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激发产业协同效应,多渠道深入触达客户需求与行业动态,保障信息在不同业务板块间流畅及时传递,高效、敏捷地组织资源为下游消费领域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升综合竞争力,带动公司业务发展。

3、以研发为核心驱动力

“创意与创新”是公司的永恒追求,公司始终坚持聚焦行业前沿趋势和客户需求,持续推进研发体系建设和技术突破,以香精香料、食品配料研发为核心,以国内外优秀的专业调香师、工程师为基础,专注于提取、合成、调配、应用、工艺改良等方面的研究。持续不断的研发创新是公司业绩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引领创新型研发帮助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类别,提升公司客户定制需求响应能力,帮助客户开拓市场的同时扩大公司自身营收效益;优化改良型研发帮助公司优化配方、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与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助力公司实现提质降本增效。

4、引入数字化、智能化新质生产力

江西生产基地全面引入自动化生产线对公司的影响是多维且深远的,尤其在提质降本增效及柔性化生产能力方面,能够显著推动公司向新质生产力的转型升级。自动化生产降低对生产人员的依赖;智能控制系统实现配方的精准控制提高原料利用率;标准化生产投料、反应温度、混合时间等参数;实时反映产品质量并快速定位问题;自动化管道确保封闭生产环境。公司自动化产线有效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与一致性,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提升公司订单响应速度,模块化切换进一步提高公司柔性化生产能力,降低材料、人工、能源消耗成本,驱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边际效益提增。

5、客户发展驱动业务发展

公司深知为客户创造价值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体现,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深入洞察客户需求,持续聚焦客户价值,不断改进客户服务模式,利用公司的研发、创新、生产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开展业务,帮助客户在消费需求结构性升级的当下抓住市场机遇,加深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助力客户的同时驱动公司自身业务发展。

6、内培外引构建人才基础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是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发展的基础。公司持续采用内培外引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优化公司内部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完善人才队伍“传、帮、带”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专业水平,推动员工队伍梯次化、年轻化,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4亿元,同比下降3.58%;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48%。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中浩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6人,通讯出席3人(陶宁萍董事、卢鹏董事、章孝棠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总经理魏中浩先生就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2025年经营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2025年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战略目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146,64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67,614,799.32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5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根据经营计划,公司对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了安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15、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保证公司董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5.01 关于董事长魏中浩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2 关于董事葛文斌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葛文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3 关于董事徐耀忠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耀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4 关于董事黄健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黄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5 关于董事孟宪乐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孟宪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6 关于董事王秋云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秋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7 关于董事陶宁萍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陶宁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8 关于董事卢鹏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卢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09 关于董事章孝棠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章孝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6.01 关于总经理魏中浩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6.02 关于副总经理葛文斌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葛文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6.03 关于副总经理徐耀忠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耀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6.04 关于副总经理黄健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黄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6.05 关于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冯林霞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6.06 关于副总经理王玮华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6.07 关于董事会秘书秦汉清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

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1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陶宁萍女士、卢鹏先生、章孝棠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上会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上会在资质等各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交易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交易额度范围内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舆情的综合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3时30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1时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146,64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67,614,799.32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5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根据经营计划,公司对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了安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系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1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3.01 关于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黄采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3.02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杨燕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杨燕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3.03 关于监事黄彦宾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黄彦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交易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交易额度范围内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舆情的综合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2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