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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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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情况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对2025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安排,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2、公司以自有资产为银行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及对子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以上内容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以上授权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被担保人(或拟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及担保授权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4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0.26%。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舜食品”)股权被动形成公司为天舜食品全资子公司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舜”)的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5年1月,上海天舜已按约如期还款。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除上述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之外,公司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该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投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514783710

法定代表人:魏丽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室内外装潢工程,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五金交电、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101室J1008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爱投实业系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及其亲属投资并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爱投实业租赁办公场地的定价政策为市场价,与周边办公房产租金价格相当。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上述业务活动。若在实际执行中交易金额超过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根据超过金额大小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 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1、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爱普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6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针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本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年11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即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① 累计投入“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287,452,559.50元,本报告期投入40,636,213.62元。其中,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8,249,113.23元;

② 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45,724,223.9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89,321,465.29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1年11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49,113.2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968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已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本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针对资金来源为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2024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明确,本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使用募集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00万元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由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项目实施主体之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2)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将“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原计划的2023年11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3)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意见认为:爱普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爱普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89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6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7.31亿元,累计投入“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2.87亿元,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0.45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89亿元。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8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3、现金管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现金管理对未来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8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爱普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改善服务水平,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积极推动销售体系优化,以直销模式与客户合作。销售模式由“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转变为“直销”,公司直销模式和原有经销模式下,与客户均采用买断式交易的方式。取消经销模式,客户拥有更多的自主经营权,能够激发其经营积极性,便于公司产品下沉,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对公司业务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4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106,045.88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1,763,885.53元,合计23,869,931.41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3,869,931.41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146,64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67,614,799.32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5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1981年,是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建所逾四十年来,讲究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崇尚职业道德,拥有较高执业素质的团队,业务不断扩展,深得客户信赖。

上会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

(3)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5)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6)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 亿元;

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79 亿元;

2024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2.04 亿元;

2024年度上会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72家;客户分布的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金额0.81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信息:

傅韵时,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近三年主要审计服务客户包括深圳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李孟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近10年,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近三年主要审计服务客户包括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陈彩婷,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包括: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牛牌机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关系。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向上会支付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5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比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下降7.74%。其中:审计费用较2022年年报下降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持平。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公司2023年度的专项审计较2022年度减少,审计费用随之降低。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上会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会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上会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上会审计人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上会及其审计人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与上会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

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在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结算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 、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产品。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且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五)交易场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交易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交易额度范围内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开展远期锁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锁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下转2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