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5版)
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卢华基先生、吴飞先生、杨志清先生、陈碧女士回避本议案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分为以下三个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5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卢华基先生、吴飞先生、杨志清先生、陈碧女士回避本子议案表决,有效表决票5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非全职在公司工作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其他薪酬;全职在公司工作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之外的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等其他报酬。非独立董事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巍女士、朱川先生和刘栩先生回避本子议案表决,有效表决票4票。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非全职在公司工作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或其他薪酬;全职在公司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监事之外的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等其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朱川先生因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回避本子议案表决。本子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权益分派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每股分派现金股利金额不变、对分派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75亿元,有效期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总裁)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既有的以及未来新纳入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主体)、确定具体担保方式以及对预留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的分配,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担保业务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商业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有效期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总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金融机构及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单笔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以董事会发出的会议通知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毕马威华振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玉红,199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玉红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玉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倩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京京,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京京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是: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含本数,包含对子公司尚未到期的担保,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最高不超过18.82%,对预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最高不超过9.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的担保。前述总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子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商业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
公司、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应在各自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为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75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具体明细如下:
■
本公司为预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及低于70%分别保留了人民币2.00亿元及人民币3.00亿元的预留额度,该预留额度可分配给上述已披露的被担保方,亦可分配给本公司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所授权的担保有效期期间内已设立、新设立、新纳入或通过投资并购以及其他增加等方式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控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
(三)为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单位:亿元
■
注:1、目前本公司持有福州澳牛之母公司福建新希望澳牛乳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福州澳牛为福建新希望澳牛乳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公司间接持有福州澳牛100%的股权。
2、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四)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
2、被担保方财务数据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担保手续以及前述被担保公司具体范围以及具体担保额度的调整,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无需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时签署,目前不存在需要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其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有关主体的担保。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3.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3%;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包含公司对子公司尚未到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最高不超过18.82%。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本次授信及融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本次现金理财金额: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现金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现金理财的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理财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一定时间内的存量闲置资金委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要求选择合适的理财品种,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且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交易对手方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且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投资产品及标的
现金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六)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
1、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2、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购买。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投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公司2024年度及本年度截至公告披露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获得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滚动累计使用人民币5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现金理财收益人民币103.2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0,000万元;任何时点的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滚动累计使用人民币6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0,000万元。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流动性好,且公司将采取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保障现金理财安全性和保本需求。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690,940.06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23,377,060.2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利润10%的盈余公积82,337,706.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872,442,271.80元人民币。根据2017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3、兼顾回馈股东及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红总金额为30,123,586.57元。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分红总额预计为215,168,479.00元。2024年度中期分红和2024年度分红总额累计约245,292,065.57元,分红总额比例达到当年归母净利润的45.62%。
5、在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一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32亿元、人民币7.24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96%、8.16%,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席刚先生、总裁朱川先生、独立董事卢华基先生、董事会秘书郑世锋先生、财务总监褚雅楠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002946@newhope.cn。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