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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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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陵东路120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不涉及国家限制类产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2日

法定代表人:鲁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5-5号1幢

经营范围:精密部件、通讯系统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铸件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徐进

注册资本:13,2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家寨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镀加工;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9日

法定代表人:夏刘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与马鬃岭路交叉口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镁铝轻合金材料的开发与销售;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电子配件、汽车配件、镁铝轻合金结构件及塑胶件生产、加工;电子材料及其设备开发与销售;高导热石墨片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材料及其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热管理及电瓷屏蔽技术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名称: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以南、环城大道以东机加工试联合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车制造;电车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被担保人名称: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7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模具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4年度预计所需额度,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20,95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5.39%,占总资产的85.90%。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1,619.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62.41%,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3,382.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4.46%;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7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131,52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4.2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为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2025年度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是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范围内可以进行调剂。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袁静

4、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

5、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6、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5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融资需求,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20,95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5.39%,占总资产的85.90%。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1,619.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62.41%,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3,382.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4.46%;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7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131,52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4.2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接受担保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孙洁晓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6.9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孙洁晓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孙洁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静女士,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5%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袁静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袁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除公司收到的孙洁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发生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金额为0。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2人,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8%股权,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其2%股权,合计控制其100%股权,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繁昌春兴作为繁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经繁昌春兴申请,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繁”)为繁昌春兴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公司拟为芜湖金繁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本次对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4-02

法定代表人:汪世龙

注册资本:43358.2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龙亭东路2号办公楼三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

2、股权结构

芜湖市繁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3446%;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3.7556%;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3495%;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持股6.5504%。

3、财务数据情况:2024年总资产65,035万元,负债19,060万元,净资产45,975万元,收入949万元,营业利润-667万元,净利润-130万元。

4、芜湖金繁与春兴精工、繁昌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芜湖金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信用反担保范围包括: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乘以实际占用天数)及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担保费,甲方向借款人追偿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催收费用、差旅费用等;

甲方实现反担保权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损失。

(二) 信用反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日起两年。

(三) 信用反担保方式

本信用反担保合同乙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同意借款人未按融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代偿时,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甲方自代偿之日起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自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全部款项。

乙方同意:乙方信用反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权反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为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办理贷款所需,有利于繁昌春兴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虽为芜湖金繁,但本次担保实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的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为繁昌春兴,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会加强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控,保障繁昌春兴的资金流动性。综上所述,本次担保实为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为保证繁昌春兴的实际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20,95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5.39%,占总资产的85.90%。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1,619.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62.41%,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3,382.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4.46%;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7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131,52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4.2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目前主要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及相关期货衍生品,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变动导致原材料变动的,可根据实际所需原材料调整;公司及子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及子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目前主要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及相关期货衍生品,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变动导致原材料变动的,可根据实际所需原材料调整。

4、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系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因业务的经营需求,公司境外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是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通过锁定换汇成本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交易工具为远期结售汇。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汇款期间相近,且金额与预测收付汇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4、交易场所/交易对手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及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交易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6、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公司开展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7、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合法资质且具有良好信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

2、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间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间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 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集团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日常经营的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较多,公司及子公司在结算中会收取到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可能出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并在质押票据到期后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产生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

2、投资金额: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及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现金管理业务受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利率走势、汇率走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权限、实施流程、监督和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义务等作了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其获得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以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具体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9,025,589.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收股本为1,128,057,168.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2,559,280,287.9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履职的董事按其具体工作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支付津贴;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08.04万元。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原则上与2024年度持平,具体根据公司效益、行业环境及个人职能范围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但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在会议上表决。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在本次会议上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12、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龚燕南女士、董作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291.97万元(其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统计在第11项议案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原则上与2024年度持平,具体根据公司效益、行业环境及个人职能范围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整体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授信额度为最高授信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15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转2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