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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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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77 公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485,521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769.13万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485,521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1,794,2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1,279,729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控车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高精密数控车床的核心制造和技术突破。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现代化“工业母机”机床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现有高端数控车床、自动化生产线、并行复合加工中心、普及型数控车床四大品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航空航天、军事工业等行业领域。

公司致力于高端数控车床基础技术和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形成了完整的高端数控车床开发平台和制造平台。公司是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理事单位,是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重点联系企业,是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床分会委员单位。公司曾获得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全国用户满意产品”、“产品质量十佳”、“综合经济效益十佳单位”和“春燕奖”等多项省部级和全国行业协会嘉奖。公司获得全国首台套产品1个,浙江省首台套产品5个,浙江省新产品1个。公司先后获得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2022年“高速精密数控车床误差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2023年公司获得“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尖兵计划、沙门基地通过了浙江省未来工厂示范验收。2024年6月,公司参与完成的“高档数控机床精度及其稳定性提升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高端数控车床、并行复合加工中心、自动化生产线、普及型数控车床四大品类产品,具体如下:

具体产品型号和特征如下:

1、T系列高端数控车床

海德曼高端数控车床主要有排刀式数控车床、刀塔式数控车床2个产品系列。

(1)排刀式数控车床

排刀式数控车床系列主要机型有T25、T35、T35B 等。该系列车床配置自制的高速、高精度主轴部件,主要用于小型零部件的高精度和高速加工,尤其适用于有色金属的精密加工以及黑色金属“以车代磨”的精密加工场合。部分产品图示如下:

(2)刀塔式数控车床

刀塔式数控车床主要机型有T40、T45、T50、T50M、T50MYS、T55、T55M、T55MYS、T60、T65、T65M、T65MYS、T75、T75M、T75MY、T85、T85M、T85MY等。该类产品配置电主轴、伺服刀塔、伺服尾座和热补偿技术。电主轴采用海德曼自主开发的高刚性、高精度核心部件,可以实现高精度“以车代磨”,适用于大切削量时的高刚性要求,满足客户粗精加工集约化的要求。部分产品图示如下:

2、并行复合加工中心

并行复合加工中心产品包含Hi系列、V系列、HTD系列,主要有Hi5000、Hi6000、VD6000、VD7000、VZ7000、Vi7000、HTD500、HTD500M。其中Hi系列采用卧式布局,该类产品采用双主轴、双刀塔的基本布局,并在产品结构上配置对应的自动化加工接口。双主轴均配置同步电主轴,双刀塔均采用伺服刀塔,刀塔结构为高刚性BMT(一种底座安装方式)结构,并配置大功率铣削主轴。采用双通道数控系统,两个通道可以各自加工工件,也可以互相协作对同一工件进行加工,采用多坐标、多轴控制。主要用于各种复杂零部件的车削、铣削、钻孔、镗孔和攻丝等复合化、并行化的高精度、高效率、自动化加工。V系列采用立式布局,主要包括VD系列、VZ系列、Vi系列。该系列产品配置了多项海德曼公司自主研发的专有技术,特别适用于各种中大型盘类零件的高效、自动化柔性加工。HTD系列采用平行双主轴的基本布局,配置了一体式的自动化物流系统,以及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化控制系统。与传统的自动化加工模式相比,该系列产品减少占地面积40%以上,特别适用于各种中小型盘类零件的自动化柔性加工。其产品图示如下:

3、自动化生产线

(1)一体式自动化生产线

一体式自动化生产线适用于各种轴类、盘类等零部件的高效集约化加工。可以根据客户要求配置自动检测、设备运行自动控制等功能,形成单体自动化加工单元,根据客户需求可联接多台自动化加工单元,形成一体式自动化生产线。海德曼一体式自动化生产线单体主要产品有T50-AUTO和T55-AUTO等。部分产品图样如下:

一体式自动化生产

(下转262版)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丽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丽云

说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丽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丽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丽云

说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丽云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