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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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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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4年7月9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签署《客户开户合约》,在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开设专户(账号:800100027784)用于办理股票回购相关事宜。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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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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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67.41万元。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4年6月21日,公司董事长吴仕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暂未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2024年度,公司存在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追认。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赛科希德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赛科希德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了追认,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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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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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宁方靖,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君、签字注册会计师宁方靖、项目质量复核人黄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总额为6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2025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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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00股,发行价格为5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本次追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在该期间内公司无新增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且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银行定期存款,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未来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期限的情形,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金公司对赛科希德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追认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在该期间内公司无新增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且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银行存款产品,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将加强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面的管理,确保未来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自查,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情况;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4年度,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4年度,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4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2024年度各项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财务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142,4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2,172,456股后的股份数为103,969,9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10,081.5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就在任独立董事赵锐、穆培林、姜哲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独立董事赵锐、穆培林、姜哲铭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的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丁重辉、吴桐、李国、王海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董事承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拟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了提高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暂时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进行出租,本次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变更后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董事会同意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密云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同意注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密云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密云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监事会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财务部提交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142,4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2,172,456股后的股份数为103,969,9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10,081.5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6%。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监事张颖、王旭、闫君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暂时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进行出租,本次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本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密云分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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