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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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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1,652,177.69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524,764,4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9,368,3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495,396,0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464,111.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6,464,111.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78,730,90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5,195,012.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9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36,464,111.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7%。

2、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期间,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民用涤纶行业。涤纶广泛应用于服装、家居、工业等领域。以形态结构特征区分,涤纶可分为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两大品类。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民用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包括了以POY、FDY、DTY为主的涤纶长丝和棉型、水刺、涡流纺、三维中空、彩纤等类型的涤纶短纤。截至目前,公司涤纶长丝产能为805万吨,涤纶长丝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12%,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涤纶长丝制造企业之一;涤纶短纤产能为120万吨,是目前国内短纤产量最大的制造企业。涤纶短纤的投产是公司在专注涤纶长丝的同时积极横向拓展,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公司在独山能源500万吨PTA产能的基础上又合理规划了540万吨PTA产能,不断向上开拓一体化布局,目前公司PTA产能已达到770万吨,为公司聚酯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

涤纶长丝行业上接石油化工,下接纺织、服装、汽车以及其他工业等领域,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具有一定相关性。随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消费支出逐年增加,近几年涤纶长丝的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主要应用于下游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

涤纶短纤主要应用于棉纺行业,单独纺纱或与棉、粘胶纤维、麻、毛、维纶等混纺,所得纱线用于服装织布为主,还可用于家装面料,包装用布,充填料和保暖材料等。

民用涤纶行业在国内经过二三十年的迅猛发展,已进入技术、工艺成熟,运用领域广泛的稳定阶段。预计随着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的增长和涤纶长丝替代性的广泛使用,对差别化、功能型聚酯纤维将会产生一轮新的需求增长,这有利于涤纶长丝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及品种的改善,也将带动涤纶长丝市场进入持续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煤化工技术逐渐完善和民营炼厂陆续投产,上游原材料自给率不断提升。自2019年民营大炼化扩张以来,国内PX、PTA和乙二醇进入产能投放高峰,近5年,PX产能平均增速超20%。根据《中国石化市场预警报告(2023)》数据,2023-2027年国内PX拟在建产能共计1,270万吨/年,2023-2027年大量PTA产能投产,国内PTA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当行业上游产能快速释放时,原材料供给偏宽松,有利于产业利润向聚酯端转移。

全球化纤聚酯行业市场规模庞大,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2022年全球涤纶产量约为6,000万吨,预计到2027年将达到7,000万吨。目前,中国化纤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多,但具体总数会随着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和企业整合而动态变化。

根据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2年,中国化纤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数量约为2,000家。这些企业涵盖了从上游原料(如PTA、PX)到下游化纤产品(如涤纶、锦纶、氨纶等)的完整产业链,行业规模分布也呈现明显的“金字塔”结构,分为龙头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龙头企业产能集中度高,年产能通常达到数百万吨,甚至超过千万吨;中型企业数量较多,主要分布在化纤产业链的细分领域,如功能性纤维、差异化纤维等,这些企业的年产能通常在几十万吨左右,具有较强的区域市场竞争力;小型企业数量最多,但产能规模较小,主要生产低附加值产品或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由于环保政策趋严和行业整合加速,部分小型企业面临淘汰或转型升级的压力。2021年以来,我国涤纶长丝行业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上百万吨,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隆众资讯预测,在2024-2025年期间,涤纶长丝行业可能会淘汰200-250万吨的落后产能,未来涤纶长丝行业的有效产能可能会迎来负增长。

随着国内经济复苏、需求得到释放,国内纺织服装需求率先迎来复苏。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服装类同比增长12.5%,带动涤纶长丝需求显著提升。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涤纶长丝表观消费量达4,200万吨,同比增长8.7%。《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推动了我国化学纤维行业的差别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高性能化、差别化、生态化纤维应用领域正在不断向交通、新能源、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领域方面拓展。在未来涤纶市场上,具有高附加值的化学纤维将逐渐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有助于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提升,优化行业供需格局,龙头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在聚酯炼化一体化的进程中,政府也高度重视绿色协调发展。2024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的通知。《行动方案》明确了节能降碳的目标的路线,强调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性,推动石化行业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绿色技术和清洁生产的投入力度,促使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升级。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 ,《指南》提出,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支持力度,实施制造业企业科技成果应用拓展工程,着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助于全面提升了行业的工艺技术、智能制造和数字管理的水平。

涤纶长丝行业有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2024年12月,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发布了《涤纶长丝行业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倡议企业投资项目以现有产能的升级改造为主,新增产能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有节奏理性投资,有序发展,防止 “内卷式” 恶性竞争。未来涤纶长丝产能扩张节奏更为有序,行业供需格局持续优化,将有力保障涤纶长丝行业的盈利空间。预计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恢复、就业形势的不断改善、市场供给的稳步提升和优化,加上促消费政策的发力显效,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将不断巩固,将支撑我国化纤行业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短纤及其主要原材料之一PT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涤纶长丝的主要产品为POY、FDY和DTY,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涤纶短纤以棉型、水刺、涡流纺、三维中空、彩纤等为主,主要应用于棉纺行业,单独纺纱或与棉、粘胶纤维、麻、毛、维纶等混纺,所得纱线用于服装织布为主,还可用于家装面料,包装用布,充填料和保暖材料等。

2024年按民用涤纶长丝年产量计,公司稳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第二位。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民用涤纶长丝产能805万吨,以及涤纶短纤产能120万吨。今年下半年公司预计新增40万吨长丝产能,未来产能投放也将会根据行业整体需求情况稳步推进。

2024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公司围绕“战斗·领先”主题年要求和纵向一体化目标稳步前进,我们在突破的基础上不断革新,面对行业发展中的巨大挑战和紧张局面,我们以新格局来努力应对新的变局,我们稳质增效、降本挖潜,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扩展上游产业链。500万吨PTA项目是公司打造涤纶长丝完整产业链战略规划中,向上游原材料环节延伸的第一步。该项目采用BP公司最新一代PTA工艺技术,能耗物耗水平进一步改善,设备后发优势较明显,公司PTA单耗优势位居行业前列。

随着公司聚酯产能和一体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司拥有了从上游PTA到下游涤纶长丝较为垂直、完善的供应体系,保证公司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完善公司产业结构,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PTA扩产项目也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已规划了540万吨的PTA项目,其中PTA三期已于2024年年底开始试生产,PTA产能达到770万吨,预计到2025年年底,公司PTA产能将突破1,000万吨,公司独山能源PTA基地也将成为规模性的PTA-聚酯一体化基地,大大提升了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9,055.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0,047.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每股收益0.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6%,同比减少0.2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6%,同比增加0.12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以上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风控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监督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和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文件,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文件,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根据解释第 17 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根据解释第 17 号规定,明确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第 17 号规定,明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4、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第 18 号规定,企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按相关规定做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43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庄奎龙、屈凤琪、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议案10:赵春财、管永银、郑永伟、李国平、林镇勇、沈孙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18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12:30-13:30,13: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35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1,652,177.69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524,764,4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9,368,3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495,396,0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464,111.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6,464,111.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78,730,90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5,195,012.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9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36,464,111.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7%。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3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3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38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包括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认为本议案涉及委员个人薪酬,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4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主要原材料PX、PTA、MEG及产品短纤均属于大宗商品。由于近年来PX、PTA、MEG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国际油价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断增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4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42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化纤”)

2.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

3.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化纤”)

4.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化纤”)

5.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进出口”)

6.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

7.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跃化纤”)

8.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磊化纤”)

9.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能源”)

10.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

11.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阳光”)

12.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国际”)

13.新凤鸣江苏新迈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迈”)

14.新凤鸣江苏新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卓”)

15.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新材料”)

16.新凤鸣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

17.江苏新诺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诺源”)

18.江苏新耀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耀”)

19.桐乡市鸿益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益热电”)

20.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均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预计担保金额为1,200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33.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87%。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保证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目的,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为便利公司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拟确定2025年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亿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25亿元。

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注:1、上表“二、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预计”中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部分子公司之间并无持股关系。

2、在此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内部调剂额度,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担保额度调剂占用总担保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49032717K

2、成立时间:2003-05-08

3、注册地址:桐乡市中驰化纤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钱卫根

5、注册资本:26,866.6595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26,486.2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6,690.3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39,795.88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493,206.04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3,949.8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7.18%。

(二)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284458894

2、成立时间:2001-03-30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晚村大桥南

4、法定代表人:黄玉萍

5、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乙醛的回收销售, 化纤、废丝再生造粒;化纤织物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仓储服务;蒸汽的销售。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439,380.5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44,240.2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5,140.28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453,463.99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28,035.7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5.59%。

(三)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052814524T

2、成立时间:2012-08-23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德胜路

4、法定代表人:杨忠杰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的生产销售;差别化纤维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10,606.7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03,291.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7,315.10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550,696.60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7,542.7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5.45%。

(四)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MA29GC9J1T

2、成立时间:2017-07-08

3、注册地址:浙江省洲泉镇工业园区内4幢

4、法定代表人:李雪昌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514,210.7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66,514.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7,696.06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492,982.27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568.1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1.28%。

(五)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54416643F

2、成立时间:2003-10-14

(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