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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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号桐乡市商会大厦2单元2201-2205室
4、法定代表人:边光清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纤原料及产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机械,电子产品,金属及其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包装原材料。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9,975.0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579.1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95.93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721,147.89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124.9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8.01%。
(六)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5011214XL
2、成立时间:2012-07-05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锦林路777号
4、法定代表人:胡兴其
5、注册资本:458,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104,908.5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84,176.6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20,731.87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981,265.54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36,154.9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4.77%。
(七)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MA29KF13XN
2、成立时间:2017-08-02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锦林路399号
4、法定代表人:沈虹
5、注册资本:128,307.7821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462,812.0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6,348.1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6,463.84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759,006.41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8,369.9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6.19%。
(八)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B7GRE9Q
2、成立时间:2019-09-16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锦林路666号
4、法定代表人:吴斌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82,028.8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39,177.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2,851.01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735,599.07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4,889.2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2.61%。
(九)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MA28ARWQ2M
2、成立时间:2016-11-18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三八段199号
4、法定代表人:郑永伟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938,512.5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88,945.8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49,566.69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2,847,118.60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12,453.2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1.65%。
(十)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56GP35D
2、成立时间: 2021-02-04
3、注册地址: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754,223.5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51,449.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2,773.90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1,041,846.42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8,370.4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3.11%。
(十一)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57MQL01
2、成立时间: 2021-02-10
3、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62,856.3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7,072.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5,783.71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25,440.11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1,718.0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8.98%。
(十二)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08-03
2、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3、法定代表人:薛浩杰
4、注册资本:1,682.50万美元
5、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50,793.7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6,501.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292.68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240,084.49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2,158.7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1.86%。
(十三)新凤鸣江苏新迈新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75TGL73
2、成立时间: 2021-09-29
3、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9,915.6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2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909.35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85.3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0.06%。
(十四)新凤鸣江苏新卓新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7HX7X20X
2、成立时间: 2022-02-11
3、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53号
4、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实际经营。
(十五)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JDYGM35
2、成立时间:2020-07-30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061号1幢1层
4、法定代表人:沈健彧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52,659.8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3,418.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9,241.05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17.85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773.8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4.99%。
(十六)新凤鸣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KU03U
2、成立时间:2020-04-02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127号901-13室
4、法定代表人:林镇勇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纺织原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学纤维及原料、针纺织品、化工原料(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营销(形象)策划;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38.5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12.8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25.66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19,536.23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135.5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5.09%。
(十七)江苏新诺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EBM4WG8P
2、成立时间:2025-02-19
3、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4、法定代表人:陆斗平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设立。
(十八)江苏新耀热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CXYH8H04
2、成立时间:2023-09-19
3、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4、法定代表人:陆斗平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陆地管道运输;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装卸搬运;节能管理服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徐州阳光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778.1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95.7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82.42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19.1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7.84%。
(十九)桐乡市鸿益热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DRY3LP71
2、成立时间:2024-07-19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昆鸣路500号6幢203室
4、法定代表人:李雪昌
5、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维化纤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0,486.8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9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477.90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2.16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22.0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0.08%。
(二十)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95926252
2、成立时间:2000-02-22
3、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4、法定代表人:庄耀中
5、注册资本:152,476.4319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535,879.7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23,397.3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12,482.40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417,538.94万元人民币,2024年净利润52,527.5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4.0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被担保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其运行和管理情况。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充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效提升各子公司经营效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为8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1.7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333.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87%。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 交易场所: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 交易金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交割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交割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中,实际收付汇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由财务部、资金管理科及相关人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配备结算、风控、合规等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和保密制度,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
3、保持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保持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锁定汇率,规避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更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主要原材料PX、PTA、MEG及产品短纤均属于大宗商品。短纤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中的PX、PTA、MEG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由于近年来PX、PTA、MEG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国际油价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断增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主要为PX、PTA、MEG、短纤等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等期货品种。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掉期合约等。
● 交易场所: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日本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境外交易场所。
● 交易金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主要原材料PX、PTA、MEG及产品短纤均属于大宗商品。短纤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中的PX、PTA、MEG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由于近年来PX、PTA、MEG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国际油价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断增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方式
期货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PX、PTA、MEG、短纤等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等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掉期合约等。交易场所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日本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境外交易场所。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部分交易场所施行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在持有市场反向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存在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期货交易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6、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从而造成公司实际损失的风险。
7、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设有期货领导小组定期制定期货交易策略,套期保值业务由产业研究部负责实施管理,原料供应部、PX采购部以及营销管理部期货投资业务由其部门负责实施,配备结算、风控、合规等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和保密制度,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
3、保持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合理调度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授信额度,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保持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1,652,177.69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524,764,4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9,368,3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495,396,0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464,111.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6,464,111.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78,730,90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5,195,012.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9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36,464,111.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7%。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3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4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4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3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持平。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1,652,177.69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524,764,4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9,368,3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495,396,0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464,111.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6,464,111.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78,730,90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5,195,012.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9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36,464,111.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7%。
2、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期间,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720,451,324.6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