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版)
同意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计划,开展钴、镍、碳酸锂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2025年度金泰阁及其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力帝机床签署委托代建协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建智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代建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代建项目完成后由湖北力帝机床或指定关联方最终回购使用。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周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5日(周四)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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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议案7、8、1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议案11需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全部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7:0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电话:0510-82720289
传真:0510-82720289
邮箱:liukangni@jsmiracle.com
联系人:刘康妮
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邮政编码:214187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与公司进行确认。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09 ;投票简称:天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奇股份”(002009)股票 股,拟参加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联系电话: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额: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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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无效。
5、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16: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玲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得到充分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号),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124,7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6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89.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3,109,989.3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4,403.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2,105,58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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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赣州天奇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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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结余余额186,987,576.7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6,987,576.70元差异100,000,000.00元,系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致。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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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天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奇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天奇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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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228.50万元,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17.94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