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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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新增/删除/合并条款,相对应的后续条款编号顺延,同时导致《公司章程》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的内容将同步变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四)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6,060股。
(九)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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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5%不得归属。因此,公司将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2,110股,其中,作废6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0,210股;作废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9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提名情况如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克先生、于浩女士、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尹碧桃女士、郑佳宁女士、郑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尹碧桃女士、郑佳宁女士、郑建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建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25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克:男,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56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至1985年3月,任湖南地矿局402地质队助理工程师;1985年4月至1987年6月,任广西大学化学系助教;1987年7月至1992年5月,任美国欧姆斯国家实验室研究助理;1992年6月至2003年2月,历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TJA公司)首席研究员、产品经理、国际经理、大中国区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5月至今,任LabTech Holdings, Inc.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任北京莱伯泰科智能分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11年10月至今,任LabTech, Inc.董事长、CEO、总裁;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CDS Analytical, LLC总裁;2021年12月至今,任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于浩: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任哈尔滨红帆船实业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虹口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6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财务负责人;2013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会秘书;2014年1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北京莱伯泰科智能分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12月至今,任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刘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今,历任莱伯泰科实验室设备事业部应用工程师、产品经理、销售经理、华中大区经理,现任样品前处理-分析仪器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样品前处理-分析仪器事业部下辖无机产品部总经理、自动智能分析检测事业部副总经理。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碧桃: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2002年7月,任武警黄金部队技术人员;2002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销售;2007年1月至今,任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职员;2022年5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独立董事。
郑佳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22年8月至今,任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8月至2002年5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助研、副研究员;2002年6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2018年5月至2024年4月,任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朗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00.00万美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为完成收购注册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公司CDS Analytical, LLC的绝大部分资产及业务,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向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 累计借款300.00万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借款余额413.83万美元(含利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00万美元向莱伯泰科美国进行增资,用于归还上述借款。
增资完成后,莱伯泰科美国实收资本由600.00万美元增加至1000.00万美元。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0万美元向莱伯泰科美国进行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abTech,Inc.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日
注册地址:美国马萨诸塞州霍利斯顿南街114号
授权发行的股份:275,000 股
已发行股份:160,000 股
董事长:胡克
营业范围:制造和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公司100%持股
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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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合并范围内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美国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本次增资增强其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后续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完成后,LabTech,Inc.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决定将“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9月延长至2026年9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1,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17,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0BJA2075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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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之一的“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变更为“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新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处理联用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其余部分与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一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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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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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实施“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过程中,持续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但鉴于用户需求、应用场景与市场竞争状况不断演变,AI驱动的数据化分析及多技术联用趋势的兴起,叠加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及研发效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和整体布局,基于审慎原则而放缓投入节奏,力求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目前,公司已完成产品在原有厂房内的生产环境部分改造、部分安装产线设备升级,建设完成主要针对半导体行业、核素行业等高标准要求的超净实验室。秉持着高标准的研发要求,公司将持续优化升级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系列产品。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周期,通过与新兴技术深度结合拓展应用边界,将关键部件国产化以降低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和市场接受度。因此,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拟延期至2026年9月。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质谱仪产品可以满足多个领域的高端分析需求
质谱技术是基础科学研究的核心工具,涉及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等多个领域,质谱技术的创新可以推动多个行业的发展,如新药研发需要高灵敏度的检测手段,环境监测需要精准的污染物分析,纳米材料分析需超痕量元素检测能力,半导体产业依赖质谱监控超纯材料中的杂质,新能源领域(锂电、氢能)需质谱分析电极材料成分与稳定性等等,质谱仪产品还可通过对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疾病早筛来助力“双碳”目标和“健康中国”战略。
(2)响应国家政策与战略规划,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提升自主可控能力
《中国制造2025》将高端科学仪器列为重点发展方向,“十四五”规划强调突破分析仪器“卡脖子”技术,支持国产仪器验证与推广。高端质谱仪市场长期被赛默飞、安捷伦、沃特世等国外企业垄断,进口依赖度高;管键部件(如分子泵、高精度检测器)受制于人,存在供应链风险。自主研发国产质谱仪可降低医疗机构、企业和科研单位的运营成本,保障国家科研与产业安全;加速推动国产替代,提升中国在高端科学仪器领域的话语权。
(3)带动上游技术突破,拓展下游应用
质谱仪产品研发可带动真空技术、高精度传感器、射频电源等核心部件国产化;促进新材料(如耐高温合金、半导体涂层)与精密加工技术升级;质谱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结合(如自动谱图解析、智能诊断),可催生新业态;便携式质谱仪可推动现场快速检测市场发展。
当前市场竞争持续加剧,海外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公司亟需通过技术突破提升竞争力,赢得客户信任并达到国际水准,从而构建市场主导权。这一优势不仅能抵御价格波动风险,更能保障长期收益。此外,面对不断迭代的应用需求,半导体行业、医疗行业、生命科学等市场需求不断释放,核心技术能力将是公司快速响应市场、抢占份额的关键。
因此,通过实施本项目提升产品性能,提高市场份额,实现快速发展,具有必要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高效稳定的研发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质谱仪产品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均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其核心成员平均拥有10年以上研发经验,团队中30%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人才梯队结构。
公司研发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新产品开发流程,从市场调研、概念设计到样机试制、测试验证等环节都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申请专利136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
公司的研发能力使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2)公司生产体系成熟,各部门协同高效
公司建立了以生产部为核心的高效生产管理体系。生产部经理全面统筹各产线运营,实行班组制生产模式,确保生产活动有序开展。为保障生产体系高效运转,公司设置了完整的配套部门:采购部通过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和价格管控机制,依据生产计划精准实施原材料采购及外协加工;物流部专业负责仓储管理和货物运输调度;质管部全程监控生产质量,实施数据化质量管理;研发部持续优化工艺流程,通过新产品生产培训、技术改进和质量反馈响应,为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安全生产办公室则专职负责生产安全监督,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公司生产管理体系严格遵循ISO9001标准,并持续保持认证资格,充分体现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公司现有的生产体系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好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
公司凭借在仪器行业数十载的深耕细作,已构建起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一方面,我们沉淀了涵盖环境监测、食品、疾控、核环保安全、半导体检测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库,下游客户达到近4万家,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遍布全球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与应用方法的积累,形成了独具竞争力的产品解决方案矩阵,成为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优势。
因此,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体系及完善的产品线使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9月延长至2026年9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莱伯泰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争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2025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审慎预测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及长期规划。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下转32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