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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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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一贯秉持“服务循环经济、打造绿色生活”的企业使命,始终坚持“拼搏、求实、创新、敬业”的企业精神,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市场的再生资源加工装备制造商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运营商。公司积极布局再生资源运营业务,打造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为主线,下游废钢铁、稀土回收料、以及其他金属、非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并持续探索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等相关行业拓展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再生资源装备及运营”、“电梯零部件高端制造”、“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和“稀土磁材”四大业务板块。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再生资源装备及运营业务板块

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产品主要包含各类金属破碎、液压剪切、金属打包、金属压块等设备,各类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以及报废汽车拆解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再生资源产业的国家循环经济园区、国家城市矿山示范基地、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基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环卫等行业。

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主要以废钢加工、报废汽车综合回收利用为主。控股子公司东海华宏和迁安聚力废钢加工配送基地,通过对回收的社会废钢进行分拣、破碎、去杂、打包等专业化处理,能够直接为钢厂提供优质废钢炉料。子公司北京华宏、东海华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报废汽车是典型的综合型再生资源,可以提供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原材料。公司形成了从报废机动车拆解装备生产,到回收企业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再到报废机动车资源化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2、电梯零部件板块

全资子公司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梯精密部件的制造商,是一家专业从事电梯智慧交互的国际化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人机界面、智能楼宇、多媒体、信号系统等系列产品。威尔曼与迅达、通力、日立、蒂升、上海三菱等世界一线整梯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全球市场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尼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电梯安全部件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电梯提供安全部件产品及服务。电梯安全部件的主要作用是在电梯超速或轿厢意外坠落时保护电梯设备及乘客不受伤害或降低伤害的程度??,主要产品包括限速器、张紧装置、液压缓冲器、安全钳等。

3、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板块

公司主要是对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以及报废的废旧永磁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生产高纯度稀土氧化物,主要产品是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镨钕、氧化镝、氧化铽、氧化铕、氧化钆、氧化钬等。稀土被誉为“工业维生素”,被广泛应用于钕铁硼磁性材料、计算机、通讯设备,以及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

4、稀土磁材业务板块

稀土磁材业务是公司围绕稀土产业,向下游应用领域进行的延伸布局,通过子公司中杭新材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稀土永磁材料(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和烧结钕铁硼磁钢成品)可用作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电机、工业驱动电机等各类永磁电机磁钢零部件、核磁共振设备磁钢零部件、以及磁选设备、电子产品、包装等各类磁钢零部件。

(三)公司行业地位

1、再生资源装备及运营板块

公司是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综合一体化的提供商,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公司拥有各类大型高精密度数控生产设备300余台/套,以及先进完备的精密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检测手段;拥有多项先进核心专利技术,具有废钢破碎生产线、大型龙门式废钢剪断机、废钢打包机等高端设备生产能力。公司是“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华宏牌”资源再生利用专用液压机被评为江苏省名牌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多次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江苏省科技支撑项目”和“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2023年,获评“国家绿色工厂”,“Y81系列液压金属打包机” 获得“江苏精品”认证。子公司东海华宏、北京华宏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东海华宏废钢加工基地被列入工信部“废钢铁加工中心配送基地”名单,同时被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授予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基地”称号。

2、电梯零部件板块

威尔曼作为电梯精密部件专业制造商的民族品牌,具有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被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及安全,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公司通过多年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工艺等关键环节的多年积累,已和全球电梯八大整梯厂商中的多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迅达、通力、三菱、日立、蒂升等),且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信号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威尔曼融入电梯厂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并与知名电梯厂商长期合作,为威尔曼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威尔曼高端制造能力在行业内也处于领先水平,海安制造基地建有7000㎡的十万级净化电子车间和2400平方米的恒温恒湿电子仓库,可以满足不同行业的PCBA生产需要。公司拥有汽车行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威尔曼意大利工厂启动建设,并完成厂房装修及主要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等工作,预计2025年二季度正式运营。海外工程的设立,一方面能够更好地拓展海外业务市场,同时也能更贴近客户,更好服务客户。

3、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板块

公司所处的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在生产规模、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和产业链互补等方面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在江西的赣州地区和吉安地区,建有1座废料前处理基地和3座废料冶炼分离基地,年可产再生稀土氧化物超12000吨,产能规模行业领先。公司始终聚焦规模化、绿色化与数字化的深度融合,鑫泰科技、万弘高新二期项目通过大量采用DCS控制、行业先进装备、工业机器人等,使生产效率提升30%以上,生产成本降低20%,能耗减少15%,大幅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同时有效控制并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投入大量节能、环保设备,致力于构建一个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工厂,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报告期内,鑫泰科技入围“江西省企业一百强”第96位,“江西制造业民营企业一百强”第76位,“2024年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50强”40位。赣州华卓“钕铁硼回收料多段煅烧炉成套技术设备”获批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入选《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4、稀土磁材板块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烧结钕铁硼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之一,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浙江宁波、山东梁山等地区,拥有员工总计900余人,年生产能力达到15000吨。公司通过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是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公司先后成立了院士工作站、研发实验室、检测检验中心,现有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00余项,并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国家钢铁研究院,以及国内外多家高等院校就磁性材料的前沿技术开发与革新进行了深入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投资兴建“一期年产1万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开工建设,项目一次性建成满足年产2万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的厂房、办公楼等基建工程和公辅设施,及满足年产1万吨的生产设备。项目预计2025年底建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注:1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6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24年6月25日出具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

大公国际根据跟踪评级相关管理制度实施了不定期跟踪评级,并于2025年4月2日出具了《大公国际关于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的公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由A+下调至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华宏转债” 信用评级结果由A+下调至A。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50,652,348.8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55,556,136.3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934,498,408.49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8,914,589.6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644,006,932.32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计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单旭汶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华光环能(600475)、华宏科技(002645)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一鸣

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扬电科技(301012)、百川股份(00245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新锐股份(688257) 、派克新材(605123) 、中设股份 (00288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证天业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宏集团”)发生代收代付电费及租赁、与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毗山湾”)发生酒店餐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16.03万元,预计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64.79万元。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品贤、胡士勇、胡品龙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华宏集团

2、毗山湾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宏集团持有本公司34.54 %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2、毗山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士法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宏集团和毗山湾两家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由于江阴市供电局采取分地段按变压器所辖范围收费,而公司与华宏集团共用同一变压器,因此公司每月按照所用电量向华宏集团支付其代垫的电费,同时取得华宏集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江阴市供电局发布的价格,按月结清,期末不存在应付款项余额。

2、华宏集团(甲方)与华宏科技(乙方)拟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满足产能需求,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能力,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向华宏集团租用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314.79万元(不含税)。

3、毗山湾对外开展酒店、餐饮业务,公司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接受毗山湾提供的酒店、餐饮服务。接受该服务所支付的对价与毗山湾提供该服务给其他非关联方价格一致,无明显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该项交易于各年度内及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一直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高效合理利用银行的信贷服务,构建公司运营资金保障体系,同时协调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和子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各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间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义务等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依据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或该控股子公司自身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泰科技”;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简称“吉水金诚”;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万弘”;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中杭”;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杭实业”;宁波中杭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杭时代”;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烁成”;宁波中杭磁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杭磁业”;包头市华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包头华宏”;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简称“赣州华卓”。

注2:中杭实业、山东烁成、包头华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杭的全资子公司,中杭时代为浙江中杭的控股子公司,中杭磁材为山东烁成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24057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6,803.4092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7)经营范围:荧光粉废料、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回收利用;金属及其合金、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采购(以上项目涉及国家前置许可的除外);矿产品采购、销售;稀土材料、磁性材料、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机电设备的研发、销售;新材料技术的推广服务;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100%

2、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5865812354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5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磁材废料、废旧金属、钕铁硼废料、氧化物、金属、熔盐渣、莹光粉废料、收购、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吉水金诚是鑫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3、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0564450170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夏禹谟

(4)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7)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江西万弘是鑫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4、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561287056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徐嘉诚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年9月27日

(6)住所:余姚市临山镇凤栖西路17号

(7)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磁性材料、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电机的研发、批发、零售;钕铁硼的制造、加工;钕铁硼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60%

5、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C1F82N4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均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

(6)住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众源路39号7#、8#、9#标准厂房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磁性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60%(中杭实业是浙江中杭的全资子公司)

6、宁波中杭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2J6MWR5K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徐嘉诚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5月6日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龙泉村梅川西路155号B#1幢1-3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30.60%(中杭时代是浙江中杭的控股子公司)

7、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2MA3T3BKQ5W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楼永华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6)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马营镇芦里村文化西路南樱花路西侧4幢

(7)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磁性材料、磁铁器材、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电子电器配件的研发、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钕铁硼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60%(山东烁成是浙江中杭的全资子公司)

8、宁波中杭磁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DCCEXC36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楼永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4年3月12日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龙泉村梅川西路155号2-5幢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机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60%(中杭磁材是山东烁成的全资子公司)

9、包头市华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D29MC59E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罗琳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11月9日

(6)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路街道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19号工位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动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60%(包头华宏是浙江中杭的全资子公司)

10、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9U44197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2月2日

(6)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公司持股比例:45%

四、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担保行为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32,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81%。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因对外销售产品的需要,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业务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合同为准。银行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业务发生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5000万元人民币买方信贷额度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该信贷额度仅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及业务操作流程尚未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授权额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作。

2、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根据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以降低此项业务风险。

本次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是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现已到期。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下转3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