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0版)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未能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未使用的部分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的,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

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减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全体董事通过。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用途的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336,449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738,318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本次拟回购的数量及用途情况如下: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07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4.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66亿元,流动资产163.37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4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95%、2.52%、2.45%,占比较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5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较低,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未能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未使用的部分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的,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79659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 交易品种: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

● 交易工具: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 交易场所: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交易期限为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但进行期货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

(五)交易期限

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交易存在高杠杆,价格波动较大时,可能造成期货保证金的全部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系统风险:全球型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来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建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确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以逐利为目的,保值数量不超过全年生产需求量。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3、公司在制定期货交易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由于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4、公司期货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围绕“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新能源”三大业务赛道,构建了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组合,并不断推动传统优势业务巩固行业地位,提升成长型业务市场占有率,构建战略新业务综合竞争能力,形成了产品、渠道、供应链、品牌等方面的综合领先优势。近年来,公司深刻洞察并紧抓消费变化趋势,以产品创新引领行业发展,加快渠道综合化、专卖化转型升级,通过精益化、数字化提升全价值链效能,并推动公牛品牌形象向高端、时尚、科技持续升级。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的实施落地,加快公牛业务与品牌的全球化布局。

2025年,公司将以“成为国际民用电工行业领导者”为愿景,继续秉持“专业专注、走远路”的经营理念,把握时代机遇,以“智能生态”、“新能源”和“国际化”作为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持续构筑产品力、营销力、运营力等综合竞争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多的用电产品及服务。

二、强化股东回报,构建长期价值共享机制

良好的股东回报是公司与投资者携手前行的长期纽带,公司在业绩稳健增长的同时,过去三年持续提升现金分红比例,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兼顾了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积极回馈投资者。

此外,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年4月推出了回购股份的方案并实施完成。

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量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继续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发展红利。

三、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能

长期以来,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策划与产品研发创新工作,始终坚持以提升消费者使用体验作为产品研发创新的首要目标。公司构建了前瞻性研究、产品策划、研发三位一体的产品创新体系和团队,创新应用各种新技术、新材料与新工艺,并通过持续不断的微创新叠加,围绕“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新能源”推出了一大批设计、外观、技术、性能等方面富有差异化特点的产品,广受消费者好评。公司累计获得德国红点、德国iF、日本G-Mark 、IDEA、中国红星、艾普兰、中国设计智造等国内外设计大奖94项,拥有国家工业及信息化部认可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公司每年滚动制定三年技术规划,依托未来研究院的组织形式对前瞻技术、关键技术和产品应用技术进行规划,并制定技术发展和技术领先目标的实现路径图。同时,公司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在新能源用电、数字化智能控制、健康照明、AI产业应用等领域与一流高校及咨询公司开展合作。公司总计拥有有效专利3,029项,软件著作权72项,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

在智能制造升级方面,公司积极推动精益化、自动化、数字化变革,自动化设备和智能组装设备的自主研发设计和组装应用能力持续提升,“人机结合”的柔性生产模式得到快速推广。同时,通过全面升级MES系统,整合ERP、QMS、PLM等软硬件体系,实现了“设计制造一体化、生产加工自动化、生产过程透明化、物流控制精准化”的数字化全过程信息监控和管理,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2025年,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益;以创新产品推动行业进步,巩固市场地位;加快构建战略业务新能源、智能照明长期领先的技术要素能力,打造业务独特优势;积极布局海外业务符合本土化需求的产品体系开发,支撑国际化战略落地;同时,加强研发队伍建设,优化长效激励机制,开展产学研合作,筑牢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研发能力基座。

四、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治理是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依托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良性运作,公司建立了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确立了以“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各项专项治理制度”为核心的“1+3+N”治理制度体系,并结合证监会、交易所新发制度规则及实际经营情况持续更新完善。

2025年,公司将围绕优化治理制度体系、强化内控风险管理能力、践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修订治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二是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保障专业委员会的高效运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自身专业优势,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持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聚焦经营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与管控;四是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在公司ESG委员会运作机制的牵引下,围绕治理、环境、价值链、社会系统性推动战略落地,向消费者传递可持续的价值理念,提供更多的绿色产品和服务。

五、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建设,并以此作为提升治理水平、传递企业价值、树立良好市场形象的重要途径。公司严格按照各类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要求,认真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连续多年获得“A”级评级。

在投资者关系建设方面,公司坚持以开放多元的沟通机制、双向互动的良性交流不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打造稳健可持续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公司通过交易所平台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并以线上直播、年报解读视频、现场交流等方式直观生动的展示经营成果与战略规划,增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同时公司还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邮箱、“年度投资者日”等方式,多渠道地与投资者保持交流。

2025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及丰富信息披露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建设,与国内外投资者保持良性的交流互动,客观的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经营进展、发展战略、创新变革,增进互信与共识,向着构建更开放、更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而不断努力。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新“国九条”、新《公司法》等资本市场新规的密集出台,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大股东等关键少数提出了更高的合规及履职要求。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股东、管理层、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支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奖金。薪酬变动范围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行业情况相协调。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和责任意识,2024年,公司在积极组织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已完善相应机制,定期、及时收集、分析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并传递给“关键少数”以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将持续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键少数”行为规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完善风险及合规管控流程机制,逐步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赋能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引导“关键少数”强化合规意识,确保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能力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优质的上市公司形象。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另外,根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在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92,158,890股变更为1,809,022,417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292,158,890元人民币变更为1,809,022,417元人民币,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后的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最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修订后的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5月15日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