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5版)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内容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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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履职情况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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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能够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与实施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为公司发展规划与战略实施得到有效落实提供科学依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治理科学规范高效。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协助公司完善薪酬考核体系,严格监督、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并按相关程序召开会议,对公司高管的薪酬进行审核,并就股权激励、人事制度及考核标准等各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4、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技术研发项目评审,并就前瞻性的研发方向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关信息披露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披露文件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均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信息泄露,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及现场接待等多种方式,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期望和诉求,倾听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为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提供参考,同时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共建和谐的投资环境和投资者关系。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一)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董事会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公司仍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大事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公司经营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稳抓产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认真、严谨地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及2025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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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和出席董事会会议和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经营决策合理科学,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及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有效、全面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全面的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额度之内,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内幕交易与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购买、出售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对相关方履行承诺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相关方在2024年度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各相关方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规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持续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健全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进展,通过内部管理机制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良好发展。
(三)加强监事的学习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拓宽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4,770.13万元,同比下降14.34%;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7.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1%。2024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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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2024年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547,366.41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0,669.38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1.34%。以下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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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经营业绩分析
2024年公司围绕3+N业务战略开展经营活动,受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经营结果低于预期,公司积极采取提质增效举措,一定程度上有效的保障了利润目标的达成。移动终端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际头部客户持续外迁的影响,公司积极应对组建越南生产基地,并在国际客户的自动测试线以及国内领先客户的自动化业务、摄像头及光学模组检测业务拓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新能源行业领域仍处于行业周期底部,公司聚焦新能源行业头部客户订单获取、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并通过积极管控物料成本、生产成本和应收账款催收管理等措施,主动控制经营风险;精密零部件业务加快超高精度领域能力建设,补充优质产能,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并保持稳健的盈利能力。N类业务经营稳定,功率半导体相关精密贴片及自动化整线方案、AI算力相关光通讯模块高精密零部件贴合等设备获得广泛认可,并凭借多元化的技术研发体系,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及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支撑了国内头部客户高端产品紧急大批量交付的需求,成为头部品牌客户的非标自动化核心供应商,业务进一步拓展,订单取得较大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770.13万元,同比下降14.34%;其中,移动终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85,440.14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34.91%;新能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5,218.24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30.73%;精密零部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8,397.44万元,占总体营业收入的15.69%。三大战略业务收入占比合计81.3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7.57万元,同比下降19.71%。主要原因是移动终端收入同比下降,利润减少;新能源行业领域成本管控初步取得成效,海外客户产线顺利交付,支撑了毛利率水平;精密零部件受收入产品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及固定成本增加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
以下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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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63.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6%,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77.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6.89%,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理财所致。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63.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16%,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支付股权回购款所致。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9.05%。
以下为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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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市场、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参考了公司近几年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本预算报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本预算报告包括母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中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内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营业收入根据公司2024年的业绩完成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进行预算。
2、营业成本依据公司主要业务的不同毛利率测算,各项变动与收入的变动保持一致,各项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根据2024年实际支出情况及2025年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
3、所得税依据公司2025年测算的利润总额及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测算。
四、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对公司目前面临的市场和行业状况,经公司管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预计25亿元至28亿元。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加大研发、市场拓展力度,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全方位推行精益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经营业绩持续成长。
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挖潜降耗,降低成本。
4、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完善成本控制及目标考核机制。
5、增强资金成本意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6、强化财务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成本费用控制、资金运行情况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建立预算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六、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1、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2、商誉账面原值的期末余额只要不为零,则需要填写下列内容。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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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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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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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变更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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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上述表格填写前会计期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除公众已获知的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3、假设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税率、汇率、利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4、假设公司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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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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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前期间是指自形成商誉以后的各会计期间。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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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曾下滑指自收购以后的各会计期间。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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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75,713.45元,母公司净利润223,147,000.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23,147,000.9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70,582.8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00,546,797.96元,减去2024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70,429,567.2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5,393,648.78元。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4月24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19,982,46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2,333,442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417,649,024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1,000,334.0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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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40,168,000.5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5%。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制定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宜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将前述预案及说明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前述预案及说明,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 民初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郑中设计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盈电子、远航精密、维宏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其出具的文件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其出具的文件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主任委员(签字):
郑馥丽
委员(签字):
韦 佩
委员(签字):
LIM CHIN LOON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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