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5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变化未超过20%;内控审计报告收费为20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查了拟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其中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部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无异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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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含年终绩效奖金,不含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金额。
2、胡立波先生、张逸鹏先生为外部任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两位先生自2024年5月16日公司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3、董桂萍女士自2024年5月16日公司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后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洪翔先生于2024年4月24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郑建香女士于2024年5月16日被选举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二、2025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
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现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原因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0,681,337股减少至390,471,33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0,681,337元减少至390,471,337元。
(二)取消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监事会事项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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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未作实质性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三)《公司章程》附件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步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A股股份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Lanchez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及由其全资控股的孙公司Foting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孙公司”),并由新加坡子公司与新加坡孙公司在泰国共同设立孙公司Huatai Intelligent 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孙公司”),泰国孙公司主要从事泵类产品、清洁工具等的生产、研发、销售(以下简称“泰国项目”)。泰国项目拟投资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约2,778万美元),投资金额主要用于设立境外公司、购买土地、新建厂房及装修、购买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0日、2024年12月6日、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君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君禾股份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君禾股份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资暨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君禾股份关于泰国孙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对外投资变更情况概述
为加快公司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拟变更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形式,其他投资事项不做变更。
三、变更投资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泰国项目的资金来源变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形式。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变更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投资项目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或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总体战略安排,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融资进展、项目进度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下转35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