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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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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9版)

● 被担保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深圳步科”、“常州精纳”、“成都步科”,合称“全资子公司”)。

●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0,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常州精纳、成都步科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下同。

(二)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预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23,15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6,85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60%、29.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1.3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按账龄组合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49.90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51.40万元,主要由于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余额整体上升所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01.30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01.30万元,该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欧元等。

● 交易工具: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 交易场所: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欧元等,主要通过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进行。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63,600份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合计863,600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毛明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办公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5、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合计60.51万份股票期权。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合计863,600份股票期权。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相关说明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09,25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3人减少至39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由1,684,900份减少至1,475,650份。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4年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3)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3-280号”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业绩完成情况: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46.85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9.16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46.31%。2024年因本激励计划导致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为130.57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同期下降44.93%,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654,350份。

3、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63,6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09,25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654,350份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合计863,600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9、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10、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投资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 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 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5、7-8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因审议议案的董事、监事全体回避,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8:30-17:30

(二)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

(三)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4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凯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

联系电话:0755-86336477

联系邮箱:sec@kinco.cn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9.1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55.7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40.0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5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披露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