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05版)
2、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交易对方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交易金额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若超过上述交易金额额度的,则应按照《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等内控制度规定的交易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量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六、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且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以日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履约风险: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情形或会造成公司损失,例如其不能如约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等。
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在选择交易对手方时将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有过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并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履约风险。
3、其他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应对措施:公司内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七、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额度和交易品种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所确定,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中力股份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在具体决策和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需严格防范各类风险,并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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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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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8:30-11:30
登记地点: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2-5333958
联系传真:0572-5333958
联系人:廖发培、吴碧青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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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立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发培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规范自我日常工作,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阅,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并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30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00,472.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819,527.32元。
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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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用于实施“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由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4904411610008)分别转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用于实施“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由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7585385002)转入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存放于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1000374592349)的资金已经按照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其他董事津贴保持不变。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监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不设置监事专项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为正常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决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鉴于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日,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金辉、廖发培、汪时锋回避表决。
2.监事会会议的决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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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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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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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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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林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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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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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定价。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履约的资质和投资者保护的能力,有较高的独立性及诚信度;项目组成员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费用相对合理;并且上一年度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
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信誉良好、经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前次审议担保额度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公司拟将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95,239,447.3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为暂未确定的公司客户,其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统称“金融机构”)合作,公司或子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各金融机构的担保额度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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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确认暂不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现将原计划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担保额度合计10,000万元调整为与其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开展合作使用。
另外,公司拟在原有审议通过的3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及信用担保,由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产品并支付租金,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及信用担保: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以及信用保证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本次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担保。公司或子公司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确认被担保对象前,将确保被担保对象需满足前述要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有融资租赁业务需求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客户采用融资租赁结算同时由销售方提供相应担保系行业内较为常见的合作模式,有利于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有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整体风险可控。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3%;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1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6%。其余对外担保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并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
公司拟与公司参股公司GT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GTM”,系公司的子公司EPK Equipment Limited持股49%的参股公司)在泰国曼谷共同出资设立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注册核定为准)以建设泰国工厂项目。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元用于建设泰国工厂项目,于5年内分批投入。
●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1)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共发生交易金额为4,863.64万元,系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2)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风险事项: 本次设立根据当地法律可能存在的特别要求或临时性变化而变化。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全球化的经营战略,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生产、销售及租赁网络,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公司拟与公司参股公司GTM在泰国曼谷共同出资设立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注册核定为准)以建设泰国工厂项目,公司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72%的股权,GTM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28%的股权。
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金用于泰国工厂项目,于5年内分批投入,该等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计划选址在泰国曼谷地区,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车辆、叉车、AGV的制造与销售业务,规划年产叉车10000台。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设立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登记事项最终以注册地审核批准为准。本次设立根据当地法律可能存在的特别要求或临时性变化而变化。
(二)关联关系
GTM系公司的子公司EPK Equipment Limited持股49%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何金辉担任GTM董事,因此GTM为公司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金辉就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过去12个月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共发生交易金额为4,863.64万元,系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GTM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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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M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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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为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注册核定为准),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计划选址在泰国曼谷地区,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车辆、叉车、AGV的制造与销售业务,规划年产叉车10000台。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金用于泰国工厂项目,于5年内分批投入。GTM预计将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28%股权,公司预计将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72%股权。
上述登记事项最终以注册地审核批准为准。本次设立根据当地法律可能存在的特别要求或临时性变化而变化。
四、相关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对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服务海外客户,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新设泰国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事前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中力股份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2025年度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的折旧额约2,85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2,138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并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的固定资产-运输设备主要是自产出租用叉车,公司最初以生产3类电动搬运车和小吨位的1类电动叉车为主,采用了3-5年的折旧年限,近年来公司在大吨位叉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业务都取得了突破,同时电动叉车的制造在电池、电机、电控新技术和新工艺上的提升,使得电动叉车的使用寿命延长,大吨位叉车使用年限会更长,现有叉车的实际出租期限有超过5年以上的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对固定资产类别、折旧期限等进行梳理,对2025年新增的部分出租用叉车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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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后新增经营租出叉车设备折旧年限由3-5年,变更为3-8年;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下: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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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仅涉及固定资产附注信息披露,不会对公司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2025年度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的折旧额约2,85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2,138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并且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规范、合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下转4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