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3版)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660.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5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2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逸飞,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吉大正元、中科海讯、荣科科技、奥维通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剑,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触媒、港峰股份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春媛,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业香料、美亚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逸飞、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春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共110万元。

二、拟续聘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3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进、李永宾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价格公允,系公司日常实际经营需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均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产品全年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广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主要股东:华阳集团(山西)碳基合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高新区科技街18号1504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家用电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办公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软件销售;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列示的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进在中催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副董事长李永宾在中催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持有中催技术有限公司49.00%股权,不对其形成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以往存在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出售己内酰胺催化剂等产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中催技术有限公司已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中催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45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1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年年末,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年末,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见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316.6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在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将“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触媒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触媒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中触媒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临时提案并经全体董事同意正常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确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确认,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确认,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确认,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联董事李进、李永宾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李进、金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全体董事确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1.80元/份调整为31.34元/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李进、李永宾、金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石双月与董事李永宾为亲属关系,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表决票数为4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身故不符合激励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80%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考核部分达标而未达成行权条件及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64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李进、李永宾、金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石双月与董事李永宾为亲属关系,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表决票数为4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1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5,524,820.7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6,769,180.6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176,2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079,019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173,120,9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592,343.3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64%。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113,241.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7,705,585.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6.5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下转4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