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4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李进、刘颐静、石双月、李永宾、大连中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钟
联系电话:0411-62395759
电子信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8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和《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纲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1月28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人数51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43.00万份。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6,2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812,000.00元。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P=P0-V=31.80-0.26-0.2=31.34元/份。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中触媒本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价格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本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宜,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21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
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甄玉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甄玉科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辞任前述职务后,甄玉科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甄玉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会 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甄玉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甄玉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甄玉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刘颐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金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于淼先生(主任委员)、金钟先生、刘彦文先生。公司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总经理简历
李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就读于武汉科技大学,煤化工专业;1995年8月至1998年6月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曾在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颐静,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工艺与外贸英语专业;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2003年9月至2005年2月于德国普福尔茨海姆应用大学就读MBA;曾任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销售经理、简柏特(大连)有限公司市场分析项目经理。现任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顾问。
刘颐静女士与李进先生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颐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70万股,通过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1.47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2.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04%,与李进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刘颐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6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庆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监事王庆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身故不符合激励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80%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考核部分达标而未达成行权条件及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拟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64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监事王庆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19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和《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纲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1月28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人数51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43.00万份。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身故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进行注销;”“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1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19.00万份股票期权。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80%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考核部分达标而未达成行权条件及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导致其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末行权部分由公司办理注销”。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110Z0068号),公司2022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253,964.94元,较2021年增长16.89%,达到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80%;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部分被授予期权未达成行权条件。公司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3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含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合计47.23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公司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3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自愿放弃的合计122.36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导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110Z0188号),公司2023年净利润或2022-2023年两年净利润累计值未达到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3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27.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 110Z0036号),公司2024年净利润或2022-2024年三年净利润累计值未达到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39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27.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4、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公司本次拟对上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64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注销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80%行权比例、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部分被授予期权未达成行权条件及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拟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64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中触媒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2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星期五)至05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4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进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钟先生
财务总监:黄元玲女士
独立董事:李学宽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星期五)至05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411-62395759
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