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23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相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11、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实现情况等因素,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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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较大的说明
1、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管理层对部分客户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其减值迹象较为明显,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客户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除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坏账准备3,236.11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对于经营低于预期,且尚未有改善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判断其存在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26.11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随着快递行业整体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公司业务多元化的现状,公司综合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以及损耗等因素,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15.14万元。
三、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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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77.36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826.39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6.69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6,506.6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相关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逐步向好的经营情况、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49,126.51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4,912.6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81,356,927.03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30,446,207.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104,933.5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最新的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8,397,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元(含税),预计现金股利总额100,661,094.3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分红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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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0,661,094.3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快递行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电商产品价格及大众消费需求影响,行业单量增速以及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与此同时, 随着公司单量规模增长以及产能利用率居于高位,公司将继续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充重要中心节点的产能供给,推动公司产能吞吐能力再上新台阶,预计2025年资本开支总额达到20亿元以上,公司常态产能吞吐能力有望在年内提升至日均9,000万单以上。因此,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情况、上游需求变化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更好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产能提升等资本开支项目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更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未来,公司会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持练好内功、投入基础建设、向技术要红利、突破时效壁垒、保持末端稳定、丰富差异化服务产品,继续提升用户体验,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验领先的经济型快递品牌,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的广大投资者。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永彦先生,独立董事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及李路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前访问https://eseb.cn/1nh5gEMczy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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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4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四)投资金额:公司拟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理财性投资,上述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五)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情况: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2、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斌先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海舟先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步君,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范围、审计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德勤华永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履职情况,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0,9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丹鸟”)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47,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11号1幢1楼114室
法定代表人:孙建
注册资本:9,839.381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持有浙江丹鸟80.488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丹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