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71 公司简称:广誉远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45.30万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67,766.89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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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核心业务为中成药业务。
(一)医药行业的基本情况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中国医药行业在政策变革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呈现加速转型态势。行业整体承压明显,集采扩围深化、医保合规监管强化及价格治理全面铺开。同时,创新驱动成为核心驱动力,前沿技术加速商业化应用,推动行业效率提升。尽管面临众多挑战,行业在政策支持与创新驱动下仍展现出长期增长潜力,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2024年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累计值25298.5亿元,与2023年度持平,医药制造业利润总额累计值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继续延续下降态势,但下降速度有所放缓。
(二)医药行业的周期性承压、创新驱动及结构性机会
医药行业受集采扩面、反腐深化、市场需求疲软等挑战,行业整体盈利端持续承压。创新成为行业核心驱动力,政策与技术双重赋能,创新药成为行业亮点,品牌中药通过与大健康跨界维持韧性。同时,前沿技术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健康需求升级及政策的支持均为行业注入了长期动能,为医药企业广阔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三)中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中医药以“治未病”和健康养生观念为核心,与健康消费趋势的契合度极高。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2024年,“进”和“稳”的态势在中医药领域也有着生动体现,国家政策层面通过《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深化实施,推动中医药服务体系扩容和服务能力提升,基层中医馆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出台《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等文件,强化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与标准规范。中医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中医类医疗机构总诊疗量稳步增长,中西医结合协同攻关重大疑难疾病取得进展;国际化进程加快,针灸等特色疗法融入全球卫生治理体系,中医药出口市场回暖。行业在传承与创新中逐步构建起标准化、数智化的全链条生态体系。
(四)竞争格局和行业、市场地位
2024年中医药行业竞争格局呈现“头部主导、差异化突围”的特点。传统中药巨头凭借品牌积淀和全产业链布局稳居第一梯队,通过并购整合提升原料自给率并巩固核心产品市场地位;跨界互联网企业以线上服务闭环切入市场,推动中医药交易规模快速增长。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但整体仍呈现分散态势,区域特色与细分领域差异化竞争并存,同时技术投入占比显著增加,AI、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赋能产业链各环节。市场地位方面,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康复养生等领域的临床价值进一步凸显,服务网络覆盖持续扩大,成为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支柱产业。
(五)新公布政策对中医药行业的影响
1、医药监管、医药改革及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法规
2024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核心内容之一是通过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质量,同时支持药品流通环节引入新模式并探索新业态。这些变化不仅提升了行业对药品流通合规性的要求,也为药品零售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2024年9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旨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障食物有效供给。其中,与医药相关的包括引导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开发即食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以及发掘中华传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科学发展食药同源产业、林药产业。国家卫健委将“地黄”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地黄”获准药食两用,极大地拓展了其鲜品、生品及炮制品在大健康领域的应用空间。这一政策将对行业整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来大健康市场的巨大机遇,对公司进一步开发新产品、抢占市场份额、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提供重要支持。
2024年9月30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山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四批)》,涵盖10个品种,包括炒黄芩、寒食面、熟地黄(九蒸九晒)等,标志着地方中药材加工逐步趋于标准化和规范化。新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山西省中药饮片质量,为地方中医药产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作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广誉远拥有多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其“龟龄集、定坤丹”等核心产品凭借配方独特、工艺卓越,早已在行业内形成竞争优势。政策背景下,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为公司在高端精品中药的研发和市场策略提供了利好支持。政策提出的标准化和国际化方向,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帮助其更好地参与国内及国际市场竞争。此外,简化传统中医药审批加速了行业新品种的市场化,为公司在品类扩展方面创造新契机。
2、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政策法规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对于鼓励中药二次开发、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2024年5月13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应当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围绕临床应用优势和特点进行。《原则》针对中药注册分类“2.中药改良型新药”中四种不同改良情形下的中药改良型新药研发的药学、药理毒理及临床研究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阐述。明确基于有效性的改良,是指提高已获批功能主治的有效性或者新增功能主治;基于安全性的改良,是指不降低疗效的前提下,针对性地降低临床应用中已出现的安全性风险,最终提高获益风险比;基于依从性的改良,是指患者难以使用或者不愿坚持使用的已上市中药,改良后在有效性、安全性不降低的情况下使其依从性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基于促进环境保护、提升生产安全水平等的改良,是指在有效性、安全性不降低的前提下,对剂型、生产工艺、使用溶媒等进行改良,以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安全生产等。
广誉远作为百年老字号企业,持有104个国药准字批文,坚持“全产业链打造高品质中药”的发展战略,会以该《原则》为指导,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目标,结合产品的临床价值,合理布局老品种二次开发的计划。
继2023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之后,又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专门规定》的制定和发布,对于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专门规定》提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中成药等的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在《药品标准管理办法》通用性规定的基础上,《专门规定》基于中药的自身特点,将药品标准管理的一般性程序与中药自身特殊性相结合。按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与配方颗粒、中成药等中药产品属性分类,进一步对中药标准管理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彰显中药的特殊性。《专门规定》明确指出中药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级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一般按照标准研究课题方式组织开展,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择优选择确定承担单位,并予以公示。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第三方积极参与中药标准的研究和提高,加大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费的投入,并对中药标准提出合理的制定或者修订意见和建议。公司将在《专门规定》的指引下,进一步做好中药标准建设和管理工作。
3、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互联网销售政策法规
2024年1月3日,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根据文件通知,要求2024年3月底对“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消除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提出要引入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即送价”为锚点进行比价,治理不合理高价。药品价格治理从院内转向院外、比价从线下到线上的趋势将进一步延续。
2024年12月,国家医保局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2025年要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国家医保局对“四同药品”的价格治理2024年已基本完成,三同价格治理正在进行中。广誉远积极响应政策规定,根据挂网监测价,自查自纠,规范管理公司产品价格体系,同时做好多渠道终端价格管理工作。
2024年以来,各地逐步推出线上购药医保支付,参保人员可在京东、美团等线上平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品。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2024年12月,国家医保局发文,实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家庭共济成员在京东、美团等线上平台使用个人账户购药,具体流程无变化。线上购药医保支付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扩展,提升了参保人员的购药便利性。同时,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与跨省共济的启动,进一步提高了药品的可及性。广誉远将优化线上渠道药品供应与库存管理,提升互联网线上购药平台的服务能力,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4、医保费用控制与支付政策法规
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有多个村卫生室的行政村至少保障1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医保服务“村村通”,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2024年1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要求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根据遴选和调整规则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做好县、乡、村用药种类衔接。
相关政策的实施,将提高医保药品、基本药物在基层的可及性。广誉远积极关注并调整策略,优化药品销售渠道终端布局,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使用高品质广誉远中药的便捷性。
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安宫牛黄丸的支付限制调整为“限急诊或住院患者”,自2025年1月1日起,安宫牛黄丸按新的支付限制,且符合说明书适应症时进行医保支付报销。
相较于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安宫牛黄丸支付范围为说明书适应症,2024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突出了安宫牛黄丸急诊和治疗的属性,满足住院患者和门诊急诊患者对安宫牛黄丸治疗的需求。广誉远将顺应政策变化,持续优化安宫牛黄丸推广策略,继续提供高品质安宫牛黄丸。
5、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直接或重要影响的行业政策法规
2024年10月22日,国家药监局和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公告,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重点支持穿山甲、羚羊角、牛黄、熊胆粉、冬虫夏草等替代品的研制,并对科研项目支持、注册申报流程等方面做出规定,对疗效明确、临床价值显著的替代品可附条件批准。
2024年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共六章35条,强化医药代表准入、备案、学术推广、禁入等关键环节管理,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对医药代表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接待管理,并制定了18条禁止行为“红线”。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中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核心业务为中成药业务。依据产品定位和销售渠道不同,公司医药工业主要包括传统中药、精品中药和养生酒三大板块。
公司现有丸剂、散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酒剂7种剂型,104个药品注册批件、1个保健品注册批件、1个食品许可批件、1个白酒许可批件、250个国内商标和28项专利技术。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共有30个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1个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公司始创于明朝嘉靖二十年(公元1541年),距今已有484年的历史,是中国现存历史最为悠久的中药企业与药品品牌,其核心产品龟龄集、定坤丹、安宫牛黄丸的制作技艺先后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牛黄清心丸、西黄丸的制作技艺则被列入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定坤丹、安宫牛黄丸获得首批“山西精品”认定,六味地黄丸传统制作技艺及姜炭制作技艺入选晋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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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主要采用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采购
公司对采购量比较大、价格波动大、存在活跃市场供应的非限制性原材料、包装材料品种,定期或不定期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2)直接采购
公司对稀缺品种、限制性品种、重点贵细品种,根据品种特性和国家政策,采用基地直采、定向采购、向战略合作客户采购和特定时间采购等方式。对其他用量较少或零星需求的原辅料、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等采用询议价方式,货比三家、价格和质量优势兼顾的方式直接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原则上按照销售订单需求,结合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储备,并综合公司产品战略储备计划,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按照国家GMP规范要求和公司制定的药品生产标准组织生产。整个生产过程精选道地药材,遵循古法炮制,严格质量控制,规范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1)医药工业
公司自产药品采取协作经销和经销模式,下游客户包括医药批发经销商、连锁药店、国药堂等。协作经销模式:公司传统中药的大部分药品、酒类产品采用协作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将产品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提供产品知识辅导与培训及售后服务;经销模式:公司的精品中药采取经销模式,即将产品销售给予区域合作伙伴设立的国药堂、国医馆和经销商,由其零售给消费者。
(2)医药商业
公司医药商业包括批发和零售,批发主要是以西藏广誉远为平台,自其他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产品,通过自有销售渠道销往西藏地区的医疗机构或零售终端,及以公司数字经济事业部为平台,销售公司产品给电商平台客户,供其线上销售。零售业务是通过公司有零售资质的主体单位,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面对个人消费者销售公司产品和外采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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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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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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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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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5.7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1亿元,同比减少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44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2.5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25-006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君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5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以及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以及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25-007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对公司产生影响,主要内容如下
(下转432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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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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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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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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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科技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并发布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神农科技集团计划自2024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临2024-036号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增持计划仍在进行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神农科技集团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1,50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2024年12月19日,神农科技集团与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创投资”)签署了《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晋创投资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神农科技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1,508,9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同时解除此前晋创投资委托神农科技集团行使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协议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已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3月31日,神农科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4,233,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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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俊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守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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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俊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守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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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俊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守军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