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03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投资建设完成,拟予以结项,其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使用上述募投专户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15,000.00万元,已于2025年4月10日按期归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净额为723,085.51万元,“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88,086.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3,087.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001.30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3、由于目前部分合同尾款尚待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001.3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统计数据,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本次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上述投资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截止2021年11月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2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累计产生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以及未置换的已付给第三方的发行相关费用。
注2: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28GWh动力锂离子电池”,对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且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已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以及签署合同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投资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为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安全性高的产品。
3、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建立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理财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未违反募投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七、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截止2021年11月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2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累计产生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以及未置换的已付给第三方的发行相关费用;
注2: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28GWh动力锂离子电池”,对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截止2025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已公告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以内3.1%)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0.31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实际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60,9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均价12.70元/股。
2、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并选举杨大发先生、王启岁先生、胡瑶迪女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杨大发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3、2022年1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133,684股回购股票已于2022年1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过户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总数为3,133,684股。
4、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
5、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3年1月18日解锁,解锁股份数量为1,253,473股。解锁后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6、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4年1月18日解锁。
7、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解锁股票数量为 871,705股。解锁后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8、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5年1月18日解锁。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2年1月18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以及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比例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月17日届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实际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60,9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原因和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公司管理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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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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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6、9-12、14、15、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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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其他债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16,531.60万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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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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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计提
公司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按存货类别计提
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等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公司综合考虑保管状态及库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和其可用性、预计售价等因素确定存货跌价金额。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16,531.60万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16,531.60万元。合并影响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91,713.10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1,713.10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沟通机制,让广大投资者能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拟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投资者参与方式: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缜先生,独立董事王枫先生,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一飞先生。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7:3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活动页面将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对外发布,发布之后投资者即可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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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践行“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公告如下:
一、坚持聚焦主业,全面提升公司效益
2024年,全球新能源产业加速重构,公司坚决贯彻董事会战略部署,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全年营业收入353.92亿元,同比上升11.98%;归母净利润12.07亿元,同比上升28.56%。根据SNE Research 统计数据,2024年全球磷酸铁锂装机量公司排名第三,市占率6.18%,公司全球动力锂电池装机量同比增长73.8%,市占率3.2%,排名第八。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联盟统计数据,2024年公司中国地区动力锂电池装机量同比增长48%,市占率4.59%,排名第四,较2023年度上升一位。根据SNE Research统计数据,2024年公司储能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200%,市占率6%。根据高工产研统计,公司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排名第七,其中在通信储能领域排名第二。
二、加强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达29.29亿元,同比增长5.83%。报告期内,公司发布多款新型高性能电池产品,聚焦固态/半固态电池以及超快充等技术攻关,其中第一代全固态“金石”电池,能量密度高达350Wh/kg,循环次数可达3,000次以上,具备“长续航、高能量、高安全”的技术特点;超快充产品G刻电池采用5C超级快充技术可实现充电9.8分钟补能80%,充电一刻钟补能90%,能快速为车辆补充电量满足出行需求。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储能市场,其中推出的Gotion Grid 5MWh储能液冷集装箱采用330Ah、314Ah大容量、长寿命单体电芯,循环次数可达15,000次以上,可实现系统运行寿命20年以上,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点。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473项,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技术引领市场新突破,加速研发成果产业化进程。凭借产品设计的升级和超快充等技术的突破,第三代电池产能的释放,乘用车配套取得了高端化突破,奇瑞星纪元、吉利银河、长安启源以及零跑等中高端车型取得定点及批量配套,B级及以上车型配套出货占总比提升至15%左右。在商用车重卡赛道开拓方面,实现批量交付吉利重卡、三一重卡、一汽牵引车等标杆项目,重卡细分市场占有率突破4%。储能业务完成跨越式发展,已建成20余座大型储能电站,并中标龙源电力内蒙古200MWh共享储能等国内外战略项目。
三、夯实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对规范运作的认知,强化“三会一层”治理效能,夯实合规经营根基。同时,公司紧跟监管的最新动态,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修订优化《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清晰,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有效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信息披露,构建良好互动生态模式
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从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入手,进一步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从公平、准确的角度提示投资者公司当期的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为了更好的展示公司经营、战略、财务等方面信息,与投资者构建良好的互动生态,一是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保持高频次、高质量沟通,充分展现公司投资价值;二是主动披露年度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自2021年起,公司已连续4年披露ESG报告,向市场积极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
此外,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进一步规范与投资者互动机制。
五、重视股东回报,彰显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通过开展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现金分红方面,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1,769,400,465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76,940,046.50元。
股份回购方面,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止于2024年1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3.62万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含交易费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此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803,014,1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4,177,539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883,664.80元(含税)。
未来,公司将秉承“让绿色能源服务人类”的使命,坚持“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用户至上、坚守正义、敬业乐群、务求成果”的经营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经营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平衡。公司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